6月23日上午,驾驶员黄某某驾驶牌号为鄂K1Q***白色小轿车前往孝感交警直属一大队办理业务,在到达停车场停车时,因停车位置不当堵住其他车辆通行。

民警联系车主前来挪车时

竟意外发现

驾驶员黄某某是因驾驶证被扣完12分

正在孝感交警直属一大队

“两个教育”学习室里参加满分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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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扣完了12分,而黄某某的驾驶证此时正处于扣留状态,是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民警找到正在参加学习的黄某某,询问她是如何前来参加学习的,黄某某告知是开车来的,当民警问到其是否知道驾驶证记满12分是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黄某某沉默了。

原来,黄某某的车辆此前在高速上因超速被处罚记12分,在处理完违章后,黄某某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前来参加满分学习教育,没想到会被查。后经民警调看监控证实,黄某某早上8时许驾车经天仙路交通大道前往长征路车管所院内,驾车人确为黄某某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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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因实施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黄某某处以罚款200元。民警对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后,通知其联系有驾驶证且驾驶证状态正常的朋友前来交警大队将车辆取走。

交警提示

驾驶证违法记分满12分后应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合格以后方能再次取得驾驶资格驾车上路。

THE

END

审核:郝琨

编辑:罗湘、文乐伸

来源:直属一大队

出品:孝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