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区检察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近日,仁和区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犯罪被害人及家属开展了司法救助,帮助被害人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同时,对该起司法救助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了听证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听取了各方意见,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积极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司法救助的公开、公正。

2019年8月,蹇某某与被害人普某某因工钱支付问题产生口角,蹇某某对被害人普某某进行殴打造成普某某头部重伤,普某某治疗后存在创伤性癫痫,记忆力、反应力、计算力智能较正常下降,给被害人普某某本人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同时普某某疗费用16.9万元,除蹇某某支付了5万元外,大部分是普某某夫妇向亲戚朋友借款,致使普某某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造成普某某家庭极大的经济损失,蹇某某的行为使普某某家庭失去一重要劳动力,而普某某要赡养65岁以上的父母和抚养2个未成年在校学生的孩子,目前家中只有靠普某某妻子王某某在外打工维持生活,家庭生活陷入困难,同时严重影响了对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而蹇某某目前在监狱服刑,2个孩子分别是8岁、5岁,其家庭困难,无力赔偿。仁和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通过审查,认为普某某、王某某夫妇符合司法救助范围,应当予以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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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1日,仁和区检察院对该起司法救助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员在听取了承办检察官案情和听证事项介绍后,围绕案件事实、被害人家庭情况、被害人治疗情况、困难情况等向申请人王某某等进行了提问,在充分、全面了解情况后进行了讨论,经讨论一致认为普某某、王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给予其司法救助合法合理,形成了同意给予普某某、王某某司法救助意见,同时,听证员也向申请人王某某普及国家的相关惠民政策,建议其可以依法申请。申请人王某某十分感动,多次表示感谢党和国家的关怀,感谢仁和区检察院给予的帮助,自己要积极生产自救,不给国家增加负担。

此案的公开听证,不仅践行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新时代检察担当,更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