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醉酒驾驶机动车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然而偏偏有人以身试法铤而走险,酿成事故承受伤痛之余既要承担事故责任还得接受刑事处罚。

5月8日22时许,吉州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井冈山大道煌家好声音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

事发现场视频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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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吉安一醉驾摩托一路飞驰,17岁少女无辜遭殃(内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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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通过者调查现场痕迹、走访目击者

以及调取视频监控

还原了事发的整个过程

经核查

事发时王某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

沿井冈山大道由北往南

行驶至煌家好声音路段时

与正在由东往西横过斑马线的王某晴

发生碰撞

造成二人受伤及车辆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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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摩托车驾驶员王某事发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11.7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因驾驶员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未减速等行为,吉州交警大队依法认定其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喝酒之后不能开四轮汽车

骑个二轮摩托车总可以吧

有一些人总是心存侥幸

对“醉驾”的认识存在误区

大家记清楚了

摩托车醉驾也是醉驾!!

酒驾成本有多高

小编来给你算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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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综合吉州交警

▍综合编辑:泰和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