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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周敏等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大政任〔2021〕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周 敏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仁熙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建国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中正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旭辉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卢慧明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信访处处长职务;

任炳洲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信访处处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张文斌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