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周敏等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大政任〔2021〕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周 敏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仁熙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建国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中正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旭辉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卢慧明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信访处处长职务;
任炳洲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信访处处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张文斌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