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政局6月24日发布公告,经查,“海口市环境卫生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海口市环境卫生协会”予以取缔。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南海网海南新闻
2021-06-24 20:55
海口市民政局6月24日发布公告,经查,“海口市环境卫生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海口市环境卫生协会”予以取缔。
写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