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澳大利亚向世贸组织(WTO)“告状”成功,WTO决定接过澳大利亚的状子,成立专家组介入中澳之间的“大麦关税之争”进行调查,此前,澳大利亚也因为中国对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一事向WTO提出起诉。

有句俗话是这么说的,事不过三。在澳大利亚告了中国2次之后,中国开始反击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环球网报道,6月2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就澳大利亚对自中国进口铁道轮毂、风塔、不锈钢水槽产品采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提出起诉。

据了解,早在2013年年底,澳大利亚就对中国风塔反倾销调查作出“存在倾销”的裁决,并对中国风塔企业征收临时反倾销保证金;2年之后,澳大利亚对中国不锈钢水槽产品作出双反裁决;2018年,对中国的铁道轮毂下手,裁定其存在反倾销行为。

在过去将近8年的时间里,澳大利亚对中国进行了3次存在倾销行为的裁决,如此频繁,如此随意,真是一样的汤底一样的味道。

如果有人抬杠,难道澳大利亚就不能调查吗?那么回敬一句:

澳大利亚可以违反规则肆意对中国进行裁决,中国则遵守规则对澳进行裁决,那么,澳大利亚可以告无正当理由的状,中国有正当理由的状为何不能告?

据商务部发言人高峰指出,在澳方裁定存在倾销与补贴的3起案件中,均涉嫌违反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分别于2019年对自中国进口的铁道轮毂、风塔分别采取或延长反倾销措施,并于2020年对自中国进口的不锈钢水槽延长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是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要知道,在澳大利亚针对中国发起的“双反”行为中,这3起案件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从1995年开始到现在,26年间澳大利亚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已累计87起,相当于每年3至4起,在去年达到高峰,一共发起了9起。而另一边,同样是1995年至今,中国对澳大利亚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只累计5起。

值得一提的是,不止澳大利亚,美国和印度也“热衷”于对中国实施“双反”措施,澳大利亚反而排在美印之后,位列全球第3位。

对于澳大利亚的行为,有专家指出,多年以来,中国一直是全球“双反”的最大受害者,国外能“理所当然”地对中国进行贸易限制与打压,却忍受不了中国维护正当权益,是妥妥的“双标”。

中国曾多次进行公开声明,不管是澳大利亚葡萄酒还是大麦等相关贸易产品,中国对其实施“双反”均在WTO框架之下,以WTO原则为出发点采取的措施。而澳大利亚呢?公然违反“游戏规则”,还反咬一口,公道又在何处?

遗憾的是,WTO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选择“放任”,正如商务部发言人高峰所说的,“世贸组织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言外之意,懂的都懂。

高峰强调,希望澳方能及时止损,尽早使相关贸易回到正常轨道。然而一样的话也说了“无数次”,澳大利亚又有哪一次听进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