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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聚集产业基础人才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计划到2023年末,招引本科毕业生5000人以上、专科毕业生10000人以上,引进和培养各类技能型人才15000人以上、其他各类基础人才20000人以上,一支结构合理、技艺精湛、适应淮安经开区产业发展需求的产业基础人才队伍基本形成。

一、实施“归雁”计划,促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

对具有淮安户籍的外出务工人员,首次回到经开区“2+N产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留乡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并给予吸纳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实施“筑巢”计划,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来淮就业。

1.在驻淮高校和部分市外高校设立人才工作站,驻淮高校毕业生留经开区企业就业率同比增长3个百分点以上或市外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每年来经开区就业50人以上的,对每个工作站给予每年10万元的经费补助。

2.驻淮高校、市内中职院校与“2+N产业”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达30人以上的,对每年到合作企业参加顶岗实习4个月以上的学生和学校分别给予每人2000元、1000元的实习补贴。对驻区的高校、中职院校毕业年度学生,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对合作期满后留在合作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安家费补贴。

3.“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到经开区“2+N产业”企业就业,在淮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并分别给予本科生每月1000元、专科生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非淮安籍本科、专科毕业生还可分别享受每年2000元、1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实施“引凤”计划,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到经开区就业。

1.对引进的外来务工人员,与“2+N产业”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持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初级工800元、中级工1200元、高级工18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他人员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2.“2+N产业”中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招用外来务工人员,按照企业当年新增税收3%且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招聘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外来务工人员就业,与“2+N产业”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合同的,给予每人3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实施“强基”计划,提升产业基础人才引进和培养能力。

1.对创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建设和运营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的建设和运营补贴;对培育和引进的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全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100强企业,稳定经营1年以上且年服务区内企业用工能力分别达到100人、500人、1000人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支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技能人才评价和岗位练兵活动,按相关规定对取得初级工以上的企业或职工,按照初级工8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18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对在区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秀成绩的选手,区级“技能状元”奖励1万元元,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选手,按照上级奖励的标准配套奖励。

3.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学徒培训达到中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0 元;达到高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5000元;达到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达到高级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

4.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评选活动,被授予“技能大师”、“首席技师”、“技能之星”称号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的奖励;被授予“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的,给予领衔的技能大师岗位津贴2万元和工作室建设补贴5万元。

五、实施“安心”计划,为产业基础人才就业提供生活保障。

1.对具有淮安经开区户籍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义务教育子女随其一起回乡就读的,按照相关规定转入义务教育施教区内的相应学校就读。学龄前和义务教育年龄段的非淮安经开区户籍就业人员子女确需在经开区就读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中小学就读。

2.对未在经开区购买商品房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籍迁入集体户,享受经开区同类市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已在经开区购房的,可按规定迁入户籍,并可以将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一并迁入,享受经开区同类市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3.鼓励区内国有公司和社会力量兴建或利用现有资源提升改造高标准人才公寓,为区内产业基础人才提供有偿住宿服务的,兴建公寓按照入住人员每人每年500元、提升改造公寓按照入住人员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企业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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