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重点曝光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的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简称“五大曝光”)。

五大曝光

01

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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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事故多发隐患路段曝光

03

突出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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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终生禁驾名单

☆曝光...吴小平2020年7月11日晚20时54分,在余江区安仁大道,实施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斑马线未避让,造成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法院已判决)的违法行为。

05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1:

一、简要案情

2021年06月12日16时10分许,江*驾驶赣L5**25号重型自卸货车从贵溪市柏里往福建省方向行驶,行驶至金屯至山头关文坊镇斗楼村路段,超车时操作不当,刮碰到同方向右侧的冯*华驾驶二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倒地滑行,造成车辆受损及冯*华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江*驾驶赣L5**25号重型自卸货车,未确保安全车速,超车时操作不当,未确保安全距离,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冯*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当事人导致交通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经研究认定:江*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冯*华本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四、交警温馨提醒

安全头盔=保命盔,请广大驾驶人系牢戴好安全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

案例2:

一、事故概况

2021年6月8月11时40分许,李*裕驾驶赣LP**71号二轮摩托车沿鹰潭市高新区南北通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铁路桥路段时,与道路右侧路缘石、行道树发生剐蹭,致使车辆侧翻滑倒,造成李*裕受伤以及赣LP**71号二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李*裕后经鹰潭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2时30分许死亡。

二、事故成因

李*裕驾驶摩托车通过弯道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与路边路缘石、行道树发生剐蹭,造成了李*裕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交警温馨提醒

请慢速行驶,十次事故九次快。两轮车转弯的时候必须减速,否则容易发生侧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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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鹰潭公安交警也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