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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师自主申报、学校审核公示、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市教育局名师名校长工作专班资格审核、局党组集中审定,初步产生了鄂州名师、鄂州名校长和第二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23日至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师德师风、个人业绩、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及所在单位推荐程序等方面有意见,请以实名制方式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名师名校长工作专班、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详实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市教育局名师名校长工作专班电话:027-60281939;

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电话:0711-3386055;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电话:027-60281026。

鄂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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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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