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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公安报警电话属特殊号码,它是宝贵的社会公共安全资源,也是群众紧急危难求助的生命通道,尽管如此,仍有少数不法人员因法制观念淡薄,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为儿戏,随意占用公共资源,谎报警情,浪费警力的同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因无力偿还债务谎报警情

6月12日早晨,弥阳派出所接到尚女士的报警称,上班途中,背在身上的挎包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包内有现金3200元和银行卡等物。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过排查后,未发现抢劫迹象。依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将此事件的调查转向了谎报。

在多次对报警人进行详细询问后,该女子向警方坦白称,自己在外打工,花光了打工赚取的酬劳,因家里欠外债,自己无力偿还,担心父母的责骂,情急之下,虚构了这一出谎报警情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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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弥阳派出所对谎报警情的违法人员尚姓女子给予拘留五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约酒不成便谎报警情

6月18日,周某某向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报警称:其朋友李某遭人绑架。

接警后,民警迅速进行核查,经落实,并无李某遭受绑架一事。随后,周某某主动承认自己此次报假警是由于酒后给李某打电话,约其喝酒,在遭受李某的拒绝后,觉得有失脸面,便辱骂李某,且用逼迫的言辞对其说如果不出来陪他喝酒,就打电话报警称李某遭人绑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弥阳派出所对周某某给予拘留八日,罚款3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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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对于谎报、骚扰、故意拨打110电话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警力资源有限,请把警力留给真正需要的人,切勿恶意占用“生命通道”!

来源/弥勒警方

总编/孔令勇编辑排版/孔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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