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0号文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公开发行了69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9,1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安安、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共计配售艾华转债4,636,97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7.11%。

2021年6月2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艾华控股通知,2021年6月5日至 2021年6月22日期间,艾华控股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艾华转债共计721,470张,占发行总量的10.44%。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共计减持艾华转债521,470张(占发行总量的7.55%)后,通过一笔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艾华转债2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2.89%),减持后艾华控股停止交易艾华转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艾华转债1,842,240张,占发行总量的26.66%。

艾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债及其变动明细如下: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