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拘留所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针和“管教并举、教育为先”的基本原则,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监管工作为基础,让被拘留人员在这里转化思想、净化灵魂,把拘留所打造成为充满爱和温暖的“阳光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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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被拘留人崔某某为拘留所送来一面锦旗,感谢管教民警对其在拘留期间的悉心教导和积极感化。

崔某某因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被处行政拘留20日。在拘留期间,朔州市拘留所对崔某某进行严格、规范管理的同时,以法教育,以情感化,化解她的思想疙瘩、放下思想包袱,真正的使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她还表示将在今后的生活中学法知法,争做守法公民。

6月2日,出所人员赵某携家属专程来市拘留所送印有“教育感化暖人心、再造人生之恩情”字样的锦旗,感谢其在拘留期间拘留所民警、辅警的教育和帮助。

赵某,因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处行政拘留5日。拘留期间,朔州市拘留所对赵某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多次找其谈心,帮助他深度剖析自己的违法行为,使赵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将会给社会、家庭和他人造成的危害。最终,让赵某达到知错、改错的目的。

朔州市拘留所积极践行为民服务精神,以监所安全稳定为核心,以创新工作新模式作为拘留所管理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创新多元化教育工作模式,切实把拘留所办成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的阵地和学校。

朔州市拘留所,每一份坚守,都是对责任最平凡的诠释,用坚守践行使命,朔州公安一直守护在您身边。

来源:朔州市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