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评论员 熊苗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遴选确定首批23个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单位,并梳理汇总了有关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通知明确,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

“三点半”难题由来已久,近年来也逐渐成为教育部门着力解决的问题之一。放学时间改至三点半的初衷,是为了减少学生在校时间,给学生减负,但由于和家长下班时间衔接不上,要么需要老人接送,要么就只能交给校外托班和辅导班,学生和家长的负担反而更重了。今年2月,教育部就表示,各地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每个学校都要做起来。在时间安排上,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切实解决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这次教育部推出先进典型,也是为了“以点带面”,让好经验好做法得到及时推广。

学校提供课后服务,表面看涉及的是家校关系,但本质上,还应是学校和学生的关系。学校提供课后服务,要有把学生当“顾客”的心态。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把学校办成和校外机构一样,成了商业机构。而是说,学校只有像对待“顾客”一样,秉持“顾客至上”,才能真正站在学生的角度,为他们提供最好最切合实际的方案。例如,有的学校采用“一刀切”,所有学生都必须留下;有的学校虽然有课后服务,但学生六点钟左右到家后,还需要再做作业做到九点钟以后,耽误了休息。没有完美的方案,但只要真正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一切围着学生转,总能找到相对最优的方案。

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经费是难点之一。或者全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政府扶持一部分、参与学生家长负担一部分,各地财力和实际情况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学校课后服务既能解决家长接送孩子的时间差,又能保障课后服务的有效性和丰富性,相信很多家长都愿意承担部分经费,选择学校而不是校外机构。

此前有质疑的声音表示,如果要老师放学后来看孩子,那老师的孩子谁来看呢?答案是:老师的孩子自然由孩子的老师去看。这个逻辑是想说明,这是个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共同分担成本来解决,同时最终受益的也是整个社会。长远来看,和孩子相关的服务越完善,对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而言,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