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民间借贷,能不能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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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能不能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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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擎正律师事务所张瑞晶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纠纷一般由被告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失踪或者被监禁等情形的,可以由原告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内蒙古擎正律师事务所张瑞晶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注意事项:

1、债务纠纷起诉,重视诉讼时效。

2、债务纠纷起诉,重视担保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3、债务纠纷起诉,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请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

4、债务纠纷起诉,搞好证据收集。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