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我不该将银行卡等随意借给别人使用,我真后悔了……”。

6月15日下午,惠安公安 山霞所成功动员嫌疑人卢某(男,34岁)和林某(男,21岁)投案自首,两人对随意出借银行卡的行为悔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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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嫌疑人卢某和林某于去年5月份将个人的银行卡、手机卡和U盾等“三件套”出借给“朋友”,而其“朋友”用这“三件套”去干了赌博的勾当。

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和林某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绝对不要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和手机号等卡账信息,不要沦为诈骗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否则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来源泉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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