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一段“江苏无锡某超市鸭锁骨上蛆虫成堆”的视频在社交平台上引发舆论关注和热议。视频中看到成堆的物体在鸭锁骨上蠕动,直呼恶心想吐。有顾客到超市买鸡爪,路过鸭锁骨销售区域发现异常,于是掏出手机对准其中一根鸭锁骨拍摄,随着镜头放大,能清晰看见成堆的白色物体在上面蠕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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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是否为蛆虫,仅通过视频画面无法确定。不过拍摄视频的女子在社交平台上肯定地说:查桥某超市鸭锁骨上蛆虫成堆,刚刚买的鸡爪不想要了。有媒体当天下午致电该超市,询问此事称“没有这回事”。有关负责人说:网传视频是顾客在那里胡闹。

5月13日,有媒体记者致电该超市,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也不方便回应。再致电锡山区市场管理局相关人员,他表示正在涉事的吉麦隆超市中进行调查。经查,现场在售的鸭锁骨未见网传的“蛆虫”,不过在查看投诉人提供的视频及照片等资料后,为消费者安全,该局责令下架该食品,并对超市这一销售行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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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涉事超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被处以罚款70000元及停产停业3天的行政处罚。

根据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涉事吉麦隆超市门店曾因出现不合格食品被多次通报,在售罗氏虾中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在售老婆饼中菌落总数不符合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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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免让大家想起,4月14日上午发生在池州商之都的永辉超市。苏同学买了熟食香油大虾,竟然从中吃出了数条活蛆,下午导致上吐下泻,去医院检查花了不少钱。去超市讨要说法时,不料工作人员不仅从她手中抢夺走了有蛆虫的大虾快速处理掉。一位管理人员还语出惊人:“蛆是蛋白质,一般人吃下去,也就排掉了”。

网友说:应该管管食品安全问题了!

这两起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件反映出超市本身就知情此事,对顾客常常表现出强势者的姿态欺压顾客。难道真是顾客在胡闹吗?甚至荒谬地解释为蛆是蛋白质,试问你们敢吃吗?让人感到很无耻。

相信开店的都会有这样的困扰,担心受到恶意买家的敲诈。不论是面对职业打假人找茬,还是顾客的投诉,超市方面应该做到以诚相待,积极解决问题,做好相关售后服务。保证自己产品质量,合法合规经营,才是卖家最需要重视的事。

作为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证据一定要留好,不要随便给别人拿走,拍照备份!与超市协商,主动维权,达成和解。店大欺客、扯皮等和解不成,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和所属辖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以行政处罚震慑超市与其和解。超市拒不和解,也自愿受到行政处罚,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到法院维权。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那么,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