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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一间建筑面积不少于26000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起始价4.666亿,廉江城南132.72亩商住地块出让,具体详细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JWGC2021004。
2、宗地位置:廉江大道与北部湾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3、)宗地四至:东至CN03-09-09地块,南至北部湾大道,西至廉华北街,北至廉华街。
4、出让面积:88482.71平方米(合132.72亩)。
5、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6、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7、宗地开发程度:“净地”。
(二)、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用地及土地使用权面积 红色线内地块面积为88482.71平方米(合132.72亩,计容用地面积)。
2、用地使用性质 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B1)/商务设施用地(B2),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80%、商业商务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20%,且不大于25%。
3、用地使用强度 1.容积率≤3.1,且容积率>1.0。2.建筑密度≤28%。3.绿地率≥35%。
(三)其它设计要求
建筑竖向要求: (1)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五星级酒店(含商业商务)建筑高度不超过150米;(2)±0以下不超过15米。
建筑退线:如规划红线图所示(如建筑退线超出用地红线,则建筑物只能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布置)。
须在红线内地块东面、即靠近廉江大道相对独立的用地范围内建设一间建筑面积不少于26000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酒店总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五星级酒店主体建筑与住宅用地地上建筑同步开工建设,并在住宅建筑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完成五星级酒店主体工程封顶。且在土地出让成交后,土地竞得人须向廉江市招商局提交上述五星级酒店项目的建设承诺书,作为廉江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前提条件和关联部门的监管依据。
整合开发要求:若该地块与相邻相同规划性质地块可整合建设,在整体开发强度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地上建筑控制线及地下室建筑控制线可延伸至与之整合地块的用地规划红线交界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可综合平衡;若不能与相邻地块整合,则须按相关规范做好退缩,确保符合消防、日照等方面的要求。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规划设计方案,经审批并完备有关报建手续后动工建设。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本项目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规划设计方案须按我市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编制海绵城市、夜景灯光设计内容。
其他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配套设施要求
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纳入容积率计算)。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民政厅粤建房〔2015〕122号文件的要求,红线内地块须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不少于800平方米建筑面积(须含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社区居委会),该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为社区内开展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和群众性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活动用房。配建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须符合粤建房〔2015〕122号文件的要求,并无偿移交政府(本项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物管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纳入容积率计算)。
卫生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纳入容积率计算)。
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纳入容积率计算)。
配电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纳入容积率计算)。
母婴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纳入容积率计算)。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属公益性质,不计容)应满足每百户(标准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同时应满足《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的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须符合《湛江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要求(本项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停车泊位:(1.5个小汽车位+0.5个非机动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商业(商务)建筑面积;(1.0个小汽车位+0.5个非机动车位)/100平方米计容住宅建筑面积。
出让地块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竞价幅度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起始价:人民币肆亿陆仟陆佰陆拾万元整(¥46660万元)。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贰亿叁仟叁佰叁拾万元整(¥23330万元)。
3、竞价幅度:人民币肆佰柒拾万元整(¥470万元)。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22021BA0012,4418621IA0002,4438721BA0007。
来源:廉江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