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就《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最受关注的点是,“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这意味着,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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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迅速普及,退役的动力电池数量越来越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总量达到了约20万吨,而到2025年,这一数字将升至约78万吨,关于退役电池的去向以及如何处理受到业界和环保人士的关注。

在退役动力电池中,很多还具有较高的剩余容量的电池,在经过诊断、分选和重组后,有可能应用于使用工况更加温和的场景,比如低速电动车、电网储能、基站备用等,实现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

尽管梯次利用看上去有很好的商业模式,但业内专家对此有着较为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退役动力电池大多数可进行梯次利用,成为电力储能的主力;另一种观点认为退役动力电池一致性差、剩余寿命短、安全风险高,不具备梯次利用的价值,应直接进行回收处理。

此次国家能源局虽未直接禁止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但表明了态度:目前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尚未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还未健全,不适合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