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娃,女,通辽市原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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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3月9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高娃为市教育局局长。

2020年12月30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高娃的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2005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高娃利用担任通辽市蒙古族学校校长、通辽蒙古族中学校长、通辽市教育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81名下属、企业主财务,折合人民币共计512.95万元。

高娃也有过辉煌的过去。

在2009年一篇《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蒙古族中学校长高娃:献丹心睿智 谱民族教育新篇》文中,写有:

二十三年斗转星移,二十三载沥风沐雨。她二十三年如一日辛勤耕耘在民族教育这片热土上,把自己的青春、智慧和力量无私地奉献给了她所挚爱的民族教育事业,用自己的赤诚之心和聪明才智培育了一批又一批蒙古族孩子全面健康成长。作为教师,她被评为全国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学特级教师、优秀教学能手,荣获自治区人民教师园丁奖;作为班主任,她多次被评为自治区、市级模范班主任;作为共产党员,她多次被评为通辽市优秀共产党员;作为校长,她先后管理的两所学校均以良好的办学条件、出色的教学质量、浓郁的民族特色居于自治区同类学校首位,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她,就是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通辽市“三八红旗手”——通辽蒙古族中学校长高娃。

高娃,女,蒙古族,在职研究生学历。她于1986年大学毕业从教23年来,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普通的英语教师、班主任到教研组长、教务处主任、业务副校长,2003年任通辽市蒙古族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2006年12月至今任通辽蒙古族中学校长。2008年当选通辽市第三届人大常委。

通辽蒙古族学校原来是一所只有16个教学班、不足500名学生的蒙古语授课普通学校,在学校发展举步维艰的关健时期,组织上任命她为校长,临危受命的她以推动学校发展为已任,锐意进取,大胆改革,紧紧抓住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三个关键环节,经过三年的辛勤努力,通辽蒙古族学校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办学条件达到自治区同类学校前列,教学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连续3年中考成绩稳居榜首,学生在各项竞赛活动中连创佳绩,获得了良好社会声誉和办学效益,学校规模扩大到41个教学班、在校生近3000人,成为通辽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规模最大、特色最鲜明的民族义务教育学校,成为民族学校发展的一面旗帜。她管理的通辽蒙古族学校以“蒙汉兼通、三语并进、素质全面、和谐发展”的特色,先后被评为通辽市“文明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民族教育科研实验示范学校”、“红领巾示范学校”、“群众体育先进集体”,中国“平安校园”最佳学校。

高娃同志勤奋务实的工作态度、高超的学校管理能力、干练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通辽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2006年12月她被市委破格提拔,调任通辽蒙古族中学校长。她深知自己肩负的民族教育发展的任务更重了,但她毫不退缩,凭着对民族教育的无限热爱之情,凭着多年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积极投身到学校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她明确提出了“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的办学指导思想,确定了“以人为本和谐校园、教学为中心注重科研、改革创新突出特色、促使每个学生最优发展、为学生终生幸福负责”的办学理念和“依法治校、以德立校、标准建校、民主理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办学思路。在新的岗位上,她一如既往地勤奋进取,忘我工作,在她的带领下,通辽蒙中教学井然有序,师生员工精神饱满,学校整体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特别是高考升学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7年,高考上线绝对人数名列全市蒙汉高中之首,并实现连续四年包揽全区蒙授理科状元,高考成绩在通辽市取得12项第一名;2008年高考二本以上上线人数突破千人大关,各学科成绩均列通辽市第一位,综合成绩名列自治区同类学校榜首;2009年,高考二本上线率超过70%,高分人数和重点率再创新纪录,特别是力夺自治区蒙授文科状元和理科自然分第一名。学校前后被授予全国少数民族示范性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教育信息化示范基地,自治区文明单位、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高中管理先进学校、现代技术教育先进学校、民族教育科研和实验示范学校、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广大干部群众誉为“科尔沁民族英才的摇篮”。高娃同志以其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出色的工作业绩,于2007年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08年1月当选通辽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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