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河南新蔡农商银行的两名客户经理,一人系小学毕业,一人系初中毕业,因违法放贷超过千万元,双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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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李某某(男,现年54岁,新蔡农商银行栎城支行原客户经理)、闫某某(男,现年55岁,新蔡农商银行砖店支行原客户经理)因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于2020年11月被刑事拘留,2020年12月被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闫某某的学历仅为小学毕业,李某某也仅为初中毕业,如此之低的文化程度,显然无法胜任银行客户经理的工作,不知道新蔡农商银行是怎么选人用人的?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5年,李某某与闫某某在担任新蔡县农村信用联社杨庄户信用社(现为新蔡农商银行杨庄户支行)客户经理期间,对贷款人和担保人的情况、收入、偿还能力、借款用途等信息不进行实际调查,便违反规定发放贷款共计18笔,总额高达1016.7万元,这些贷款被用于偿还“老账”(其他贷款人前期未能归还的贷款本息)。

经核实,李某某违法发放贷款12笔,闫某某违法发放贷款6笔。两人供认,这些贷款的材料以及借款人、借款用途都不是真实的,总金额超过千万元的贷款本息如今都没有偿还。

2020年12月,两人因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逮捕,此时,两人已经是改制后的新蔡农商银行的客户经理。

法院最终裁定,李某某与闫某某的行为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闫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新闻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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