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唐山一检察院公布起诉书,唐山1男子涉嫌故意杀人,手持木棍、剪刀等将其哥哥殴打致死,要判了...

唐山1男子杀害亲兄弟

案件详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源网络

1

2020年8月3日7时,被告人王某甲在玉田县**镇**村自家院内因琐事与其哥哥王某乙发生矛盾,后王某甲持木棍、钉耙、铁锨、剪刀等工具对王某乙进行多次击打,致王某乙死亡。

2

经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书鉴定,王某乙符合被他人以木质棍棒击打、剪器刺激身体多部位导致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3

经天津市安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甲案发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被告人信息

图源网络

被告人王某甲,男性,197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302291971********,汉族,文盲,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镇**村**街**号,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0年8月4日被玉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2月25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玉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法院提起公诉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甲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玉田县人民法院

以上文章来源于中国检察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