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
天门新城一业主
因私挖地下室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被我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原来,新城一期康苑沐足店法人黄某某,在对沐足店进行装修时,违规深挖其主体,损毁公私财物,影响公共安全,引起群众强烈反响。
接群众举报后,天门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责令其停工、恢复原貌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公安部门对黄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理,并责令黄某某迅速停止损毁公私财物。
警方提醒: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
不得私自开挖地下室,
损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
公安机关将从快从严进行打击。
来源:天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