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

天门新城一业主

因私挖地下室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被我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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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新城一期康苑沐足店法人黄某某,在对沐足店进行装修时,违规深挖其主体,损毁公私财物,影响公共安全,引起群众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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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群众举报后,天门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责令其停工、恢复原貌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公安部门对黄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理,并责令黄某某迅速停止损毁公私财物。

警方提醒: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

不得私自开挖地下室,

损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

公安机关将从快从严进行打击。

来源:天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