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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晚

一辆厢式货车沿燎原路右转

撞到了一辆正在等红灯的小车

事发后

货车驾驶员没有下车查看

而是直接逃离了现场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杨乔:“当时小车驾驶员很气愤,开了车门就下车追,但是货车没有停车直接开车走了,小车驾驶员就马上上车,然后掉头追击这辆肇事的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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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驾驶员慌不择路,驾车来到了位于燎原路上的一个工厂的仓库内,还撞倒了6台崭新的冰箱。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杨乔:“接到报警后,我们赶到现场。有个人自称是副驾驶,我们当时不确定此人到底是驾驶员还是副驾驶,随即将其带到联合派出所调查。经过查看沿途监控,确认这个人是副驾驶,事发时没有驾车。”

与此同时,小车驾驶员以及车上乘客也都来到了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经过问询后,他们先一步离开派出所回到了货车驾驶员撞仓库内货物的地点。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杨乔:“他们来到这个地点后,在门口就看到了一个人正在扫共享单车,满身酒气,高度怀疑这个人就是驾驶员。在双方交涉中,这个人也承认自己就是肇事司机,双方当时先是发生口角,继而发生了肢体冲突。”

随后,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接到了斗殴的报案,因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肇事驾驶员寡不敌众被送到了医院救治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杨乔:“我们经过卡口照片比对,确认此人就是肇事司机后,到医院对其进行了抽血,经过鉴定,证实肇事驾驶员确实喝了酒,并且检验数值为154.2毫克每百毫升血液,达到醉驾标准。”

由于双方发生了斗殴,派出所将对这一案件作进一步处理。除了派出所,交管部门还会对此事故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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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杨乔:“由于其肇事逃逸,将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驾驶证记12分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其醉驾的违法行为,将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请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记者: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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