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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晚,张湾一居民小区里弥漫着刺鼻的液化气味,居民察觉后立即报警。公安、消防等部门调查发现,原是有人私自倒液化气残液……最终,私倒液化气的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警方提醒市民,私倒残液危害大,严重者将追究刑责。

深夜空气中液化气味弥漫,小区居民发现后报警

当晚11时许,张湾区一小区居民陆陆续续准备休息,突然,一股浓浓的液化气味在小区弥漫开来。

居民察觉后,有人立即赶紧拨打了119和110报警。

很快,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东岳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迅速在小区拉上警戒线、拉响警笛,对附近及周边群众进行疏散。同时,民警联同赶来的消防员等对小区两栋楼进行检查。

经过排查发现,有人乱倒液化气残液

经多部门联合仔细检查,消防人员初步判断,疑是有人私自倾倒液化气罐残液所致。

民警挨个询问小区居民,确认是否有人在家私自使用液化气罐,但在场的居民均表示,家里都是天然气管道,没人使用液化气罐。

此时,有居民向民警反映,味道最初是从2号楼传来的,最浓的是5楼的一户人家。民警随即找到了该户房主邹某某。

见到警察,邹某某显得有些惶恐,言谈举止很不自然。当民警询问其家中是否有液化气罐时,邹某某闪烁其词,一会儿说没有,一会儿又迟疑地说有。

为探明究竟,民警、消防人员跟随邹某某上楼,最终在他家厨房找到一个老旧的液化气罐。至此,邹某某终于承认是他私倒了液化气残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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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图省事,他从5楼倾倒液化气

经查,31岁的邹某某是郧西人,初中毕业后在武汉、十堰等地从事厨师职业十余年,目前在城区一酒店做快餐。

两年前,邹某某花100元从一个送气人手中购买了这个液化气罐。从标识上看,生产日期距今已有18年,早已过了使用年限,但邹某某觉得里面还有1斤左右的气体,丢弃有些可惜,便一直将其存放在之前工作的酒店的厨房里。

因担心被查,6月17日晚上下班后,邹某某开车将液化气罐拉回家,准备找时间带回农村老家使用。到家后,他又觉得放在家里不安全,担心发生事故,可一时又找不到液化气站。左思右想之下,为图省事,他决定直接在阳台上将罐子里的气体全部放完。

当晚10时40分许,邹某某将阳台窗户全部打开,接着拧开液化气罐阀门。随着一阵“嗤嗤嗤”的响声,一股刺鼻的气味顿时向四面蔓延。为将气排放干净,邹某某又将罐子倒过来,阀门朝下,把罐中残渣从5楼倒出去。

约过了10分钟,邹某某发现警察出现在楼下。他赶紧将阳台上仍在放气的液化气罐的阀门关闭,将罐子提到厨房藏好,并用水将阳台冲扫干净。

忙完这一切,他还故作镇定,跑到楼下查看情况

当看到公安、消防、街办等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邹某某才意识到事情闹大了。

私倒残液危害大,严重者将追究刑责

由于周边都是密集的居民区,邹某某私自在家排放液化气的违法行为,给邻居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张湾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过大量调取监控、走访取证后,对邹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邹某某也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追悔莫及。

6月19日,张湾警方将邹某某送到拘留所执行拘留。

民警提醒,液化气罐弃用时应联系燃气公司回收集中处理,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非常危险,不仅严重污染空气、水质和土壤,遇到明火还很容易燃烧或爆炸,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当闻到刺鼻气味时,要打开室内窗户,不要打电话、抽烟或开电器,高层居民离开时尽量走楼梯,退到安全区域。

男子将液化气罐拿回家时,被电梯内的监控视频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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