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贺向军 实习记者 张欣楠 报道

6月22日,深交所分别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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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示,将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期限,从现行45天调整为2个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并购重组委会议需在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公布审议会议时间及审议项目信息,将相应增加审核时间。重组上市的审核时间保持不变,仍为3个月。

据此,三则细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