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都镇督促这8人立即回国

根据国务院部际联席办通报,四都籍村民疑似滞留在缅甸电信诈骗窝点人员1人、在逃人员2人、疑似滞留境外未归人员5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前,必须主动回国并到四都派出所报到。拒不配合、逾期不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这些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同时依据《长汀县综合治理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十二个一律”惩戒措施》的规定进行惩戒。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劝返工作。若群众成功劝返窝点(失联)人员并起主要作用的,奖励现金2000元/人,群众与名单中窝点(失联)取得联系并参与劝返成功的,奖励现金3000元/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立即主动与四都派出所,户籍地村委会或家属取得联系。

联系方式:0597-6780998(四都镇政府)0597-3262096(四都派出所)

1.长汀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3)号通告——《关于对滞留缅北地区汀籍人员实施银行账户管控的通告》:对国务院反诈联席办通报的滞留缅北地区汀籍人员中失联未归、甚至久劝不归人员拟提请通讯部门关闭其通信号码,提请金融部门冻结其账户并提高亲属银行账户风险等级、限制其非柜面业务。

2.长汀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4)号通告——《关于对滞留缅北地区汀籍失联人员启动户口注销程序的通告》:对国务院反诈联席办通报的滞留缅北地区汀籍人员中失联人员,拟视情对相关人员(疑似偷越中缅边境违法犯罪人员)户籍依法提请按程序进行注销。

3.长汀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5)号通告——《关于对非法滞留缅北地区汀籍人员子女予以城区入学限制的通告》:凡非法滞留缅北地区四都籍人员,未在6月30日前回国,对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子女予以城区入学限制。

注:户籍被注销后,将影响其国籍的甄别,导致今后无法回国。

1、疑似在缅甸电信诈骗窝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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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远仁(失联) 男

出生日期: 1988年06月21日

户籍地:长汀县四都镇新华村新街三路32号

2、四都籍在逃人员

何小杰,男

出生日期:1994年7月10日

户籍地:长汀县四都镇羊古岭村背头岭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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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富鹏,男

出生日期:1991年6月29日

户籍地:长汀县四都镇羊古岭村左片路21号

3、疑似滞留境外人员

刘学铨,男

350821********2718

户籍地:长汀县四都镇溪口村人

池发全,男

352622********271X

长汀县四都镇红都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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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万寿,男

350821********2711

长汀县四都镇红都村人

廖马发,男

350821********2750

长汀县四都镇楼子坝村人

黄雄,男

352622********2294

福建省长汀县四都镇溪口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