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RideIP玩转知识产权”(ID:RideIP0606)

《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即将两周年,这部中国影史票房排行第三的国漫电影,至今还保持着新闻热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受版权保护风的影响,近年来凡是有点人气的作品,大概都逃不过被指“抄袭”的命运,《哪吒》也不例外,上映初爆红全网后,立马就有人指责其抄袭并起诉至法院。

舞台剧《五维记忆》制作方中影华腾公司称,《哪吒》在海报、人物设定、故事情节、其他要素表达方面等方面抄袭了《五维记忆》,并列出了一系列对比图。

中影华腾连发微博振振有词,倒是引起了一阵热议,不过细心的网友发现,《五维记忆》海报也有抄袭嫌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五维记忆》海报这两人就是抄袭阿凡达,中间两条光束抄袭日本动漫你的名字,海报下的动物抄袭疯狂动物城,功夫熊猫,西游记,狮子王等”

并且也列出了对比图,以此来嘲笑中影华腾碰瓷蹭热度的行为。

面对网友的质疑,中影华腾最终起诉了《哪吒》方六个被告,2019年11月1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哪吒》涉嫌抄袭《五维记忆》创意秀侵权行为正式立案。

5月28日,此案一审宣判,从法院宣判内容来看,中影华腾称《五维记忆》舞台剧构成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戏剧作品或者其他作品,而《哪吒之魔童降世》电影在人物设定、故事情节、其他要素表达方面与《五维记忆》构成实质性近似,《哪吒》制作方在创作该电影的过程中亦具有实际接触《五维记忆》的可能性,侵犯了原告的改编权。

中影华腾的诉求是:

1、六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六被告刊登道歉声明;

3、六被告就本案侵权行为向原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并承担合理费用100万元。

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权利的客体是“一整台戏”,既包括了供舞台演出作品部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等),也包括呈现作品的舞台表演部分,因此主张整台《五维记忆》舞台剧构成戏剧作品及其他作品,缺乏法律依据,法院并未支持。

法院经过比对认为,二者在人物设定、8个故事情节以及纱幕结界的内容,也都不构成实质性相似。

最终,北京知产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中影华腾表示会继续上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推进司法实践对戏剧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充分研讨,为推进对新型原创戏剧作品的法律保护工作贡献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