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21年“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录取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21年“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招录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5日24时,本届暑期班共收到有效申请581份。申请者分别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百余所院校。

二、录取程序

本届暑期班招生评审小组由张家勇、夏昊晗、陈大创、季红明、李金镂五位老师及五位学生助手组成。具体录取程序如下:

1.初选。学生助手将所有申请材料整理出来,交招生评审小组进行初次筛选, 确定196人的初选名单。

2.复选。招生评审小组对入围初选的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交叉评审, 确定了121人的复选名单。

3.终选。招生评审小组在复选名单的基础上 确定40人的录取名单(及8名候补人选)。

三、录取标准暑期班旨在向全国设置法学专业的院校推广“鉴定式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并非意在选拔人才。在筛选、确定拟录取学员的过程中,招生评审小组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申请书的规范性和申请者的态度。申请书不符合招生简章公告要求者不予录取;撰写申请书态度不认真者(如申请书内容过于简单、空洞或排版不便阅读等),不予录取。

2.申请者的独立思考能力。具备较强独立思考能力的申请者,优先予以考虑。

3.申请者的年级分布与学历层次。基于培训效果的考虑,同时结合报名情况,最终主要录取二年级和三年级的本科生,少量录取其他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4.申请者所在地域和院校分布。基于推广“鉴定式案例分析”教学方法的宗旨,招生评审小组一如既往地考虑申请者所在地域和院校分布。由于今年招生名额有限,同一所院校无论申请人数多少,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例如,本校申请34人,录取3人;吉林大学申请19人,录取3人;中国人民大学申请9人,录取2人;中国政法大学申请23人,录取2人。最终拟录取学员来自于30所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院校。

5.申请者所在院校“鉴定式案例分析”相关课程的开设情况。鉴于部分院校已经开设“鉴定式案例分析”相关课程,来自这些高校的申请者在本校可获得学习机会,或有部分申请者已经通过其他途径接受过“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训练,因此在筛选时对无法获得类似学习机会的申请者予以优先考虑。

四、录取名单经招生评审小组审议,决定拟录取以下40名申请者:

正式学员名单 (40人,按照姓氏拼音排名)

毕旭君

兰州大学

边晓艾

同济大学

曾亦辰

北京大学

陈泓锦

北京师范大学

陈慧萍

华侨大学

陈嘉莹

海南大学

陈星宇

中国政法大学

程至立

甘肃政法大学

代 琭

华中科技大学

郭池阳

北京理工大学

韩佳辰

山西财经大学

侯亚宁

烟台大学

赖柯霖

天津师范大学

李 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李怡琳

中国人民大学

梁馨文

中国政法大学

廖鸿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刘 奕

西南政法大学

罗开元

吉林大学

罗诗琪

南开大学

潘冠豪

湘潭大学

石剑桥

广西师范大学

孙隆德

北京大学

谭小凡

中国人民大学

田 薇

吉林大学

王惠正

西北政法大学

王俊淇

南昌大学

王馨仪

华东政法大学

王弋璇

浙江大学

谢叶欣

深圳大学

熊一霖

华中师范大学

杨子葭

武汉大学

张 丹

湖南大学

张 涵

浙江大学

张 骏

兰州大学

张智冰

湖南大学

赵佳晨

上海交通大学

赵佳琦

吉林大学

(已保送至清华大学)

赵明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周智茹

南京师范大学

候补学员名单 (8人,按照姓氏拼音排名)

高夙美

北京化工大学

廖望淮

华中科技大学

刘 楠

安徽财经大学

乔彦玮

厦门大学

(民商法学硕士生)

王宏艺

天津师范大学

吴众垚

西南民族大学

徐懿腾

上海海事大学

张天禾

东南大学

(已保送至上海交通大学)

特别提示:根据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开班前实际情况,若拟录取学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办方保留对拟录取学员名单进行调整的权利。另外,所有学员赴汉前应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及近期行程信息(关注公众号“通信行程卡”获取)。请持续关注“中南民商法”发布的相关变动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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