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军路微信公众号

作者|军路-君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

从2020年1月9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下发意见,列出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可以说军人免费乘车逐步成为「国标优待」。

早前,军路曾就31个省会城市经媒体公开落实的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做过一次梳理统计,详见《》。

从统计中也可以看出,各城市在落实的时间和优惠举措均有不同。

这是因为关于现役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优惠,在现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并没有要求予以免费,而是明确指出——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故而各城市在落实过程中,没有“国家规范标准”。

譬如首都北京,对于现役军人免费乘车的优惠对象,限定为现役义务兵和残疾军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其他军人不予免费。

2021年1月中旬,曾求证于北京市12345接诉即办服务热线答复“军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事宜,现行的规定仍以该市落实国家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为依据,对免费乘车对象限定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义务兵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义务兵凭士兵证,可免费乘坐北京公交集团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北京巴士公司、八方达公司、百利宝公司、运通公司、畅达通公司的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0年1月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文件。

该文件首次列出《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其中第13条明确: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意见出台后,有的省份很快针对国家颁布的意见,结合辖区实际,积极丰富增加了富有当地特色的优待清单内容,在已公开的省级优待清单中,均明确:军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尽管,还有不少省级行政区并未就国家颁布的意见公开本地贯彻落实的意见通知,但在全面落实军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有的在国家意见颁布前尚未对所有现役军人提供免费乘车的地区,已经开始行动。

譬如,陕西省在2020年11月下发《关于做好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全省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指导意见》明确:从2020年12月1日起,全省所有市内公共汽车及轨道交通工具对所有现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实施免费乘车。

有了好法规,关键在落实。在国家指导性意见颁布后,何时才能在各地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这是广大现役军人最关注的环节。

如果说有关部门颁布的指导性意见,在落实中缺乏刚性,那么本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将是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上升到法律层面,为各地贯彻落实划上一条“硬杠杠”。

据此前披露的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将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保障法当中第五十七条内容提出明确规范: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

故而,还没有落实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的城市,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实施后,将是对此项工作的“硬性提速”。

若仍继续不按规定制定出台军人免费乘车的相关优待,或者区别现役军人优待(如仅限士兵免费、军官收费等)都将有违法律,而法律的规范将大大促进落实工作。

军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成「国标优待」,退役军人能否同步享受呢?

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国家并未作出统一规范,而是将制定优待举措的权限明确为“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有过明确规范——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当前,全国各地已有不少城市推出退役军人免费乘车,据军路不完全统计,。

所以,从整体上看,随着全社会提倡尊重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也将更加得到尊重,在优待举措方面也必将逐步健全完善,服务保障也必然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