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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体验一下戴安全盔驾驶共享单车

作者:张洪泉

6月22日一大早,在聊城街头,可以看到青桔、哈啰、小溜的部分共享单车上已开始配置了安全头盔。说明聊城交警支队的对共享单车配置安全盔的要求已经开始落实,交警支队的喊话和本人撰写的《让失信的共享单车滚出聊城!@小溜、永安行、青桔、哈啰、美团》业已凑效。

对于共享单车和安全头盔的关系,我只想说一句话:“安全头盔应该是共享单车的标配!”下一步,建议国家对新出厂的共享单车更新标准,一定要有安全盔才可上市。

在百度号的文字下面,有人说不应该说“滚”。之所以说“滚”,是基于对失信企业的一种失望。是因为无良企业的失信,因为答应了交警支队,才有新闻:《部门已对聊城各共享电单车运营公司进行单独约谈,督促 共享电单车一个月内完成上牌和头盔配置》,最终一个月没落地,让交警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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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如果@小溜、永安行、青桔、哈啰、美团不承诺,那么就没有交警支队的没落实,就没有失信于民众一说。既然企业许诺了,就应该落实,让交警部门和企业都有面子。毕竟食言而肥既损坏了自己信誉,又影响了交警部门的形象,给民众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印象。

从交警部门喊话、泉哥批评,到青桔、哈啰、小溜的部分共享单车上出现了安全盔,说明这三个企业一直在尽力落实交警支队的建议,只是没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全部目标而已。事实上,安装安全盔不是一个小事,既要设计样式,还要照顾速度,更要保证质量。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不能如期完工,可以将工程进展给交警部门沟通一下,征得理解和支持,这总不是一个难事。

其实,无论是企业,还是职能部门,不怕出现问题,但一定要和对方建立一个畅通的沟通渠道。建立一个协调、沟通机制,彼此之间实现信息及时沟通、共享,共同推动各项工作向健康和谐发展。如果有了企业和交警部门的事前沟通,就不会出现后期的喊话和本人的评论。

@小溜、青桔、哈啰已经开始实施,@永安行、美团,要注意了,为了聊城客户的安全,为了自己的形象,抓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