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抛物,随手一丢,丢掉的不仅是个人素质,这样还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

6月20日上午9点10分,南宁交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民族大道滨湖路口东往西方向,有一辆号牌为桂L8M306的小汽车驾驶人往车窗外丟掷烟头,很不文明,请交警部门查处。

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信息,指挥中心迅速通过视频监控锁定该嫌疑车辆,同时通知辖区交警大队安排警力进行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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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点15分,当这辆小汽车行驶至民族大道园湖路口时被交警拦下。经现场询问,小汽车驾驶人谢某承认了自己方才驾车吸烟并往车外丢烟头的违法事实。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谢某驾车时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一次记2分。经过民警批评教育,谢某认识到错误并接受了处罚。

交警提醒

当前,首府南宁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行车抛物是创城创卫重点治理的顽瘴痼疾之一。车辆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掷矿泉水瓶、果皮、废纸、烟头等垃圾,不仅会污染城市环境,还会带来巨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且给环卫工人的清扫工作增加困难。在此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倡议:摒弃交通陋习,抵制行车抛物!

如果您在路上发现有人驾乘车辆时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行为,请注意记录违法车辆的号牌号码等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共同向行车抛物说“不”!

记者:周璇

通讯员:苏铮列、荣向、卢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