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连着民心,破案关乎民生。抚宁分局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持续重拳出击,近日抓获一名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赃款赃物三万余元。

近日,抚宁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在抚宁区留守营一带发生入室盗窃案

接报后,刑侦大队立即展开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经过多日的分析研判,循线追踪,将目标锁定徐某凌。徐某凌,男,42岁,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有盗窃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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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办案民警在昌黎县城一出租屋内成功将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徐某凌抓获,并从徐某凌居住的出租屋内缴获被盗的手机、笔记本电脑、香烟、貂绒大衣、金首饰、纪念币等物品。

经过讯问,该对多次在抚宁区农村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徐某交代:“我和卢某骑着摩托车四处游逛,见农户家锁门就翻墙而入进行盗窃,没想到刚从监狱出来,又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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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串并中

警方提示

1、外出前,请您务必关好门窗,家里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贵重物品。

2、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请及时与警方联系。

3、汽车停放好后请您上好防盗锁,不要将任何物品放在车内,避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来源:抚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