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厦门全市严查!

一律拆除!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

解决好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

必须牢牢守住耕地

保护红线

严厉打击乱占耕地建设行为

事关耕地保护

厦门发布最新通知!

严查严打!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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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严厉查处!

严禁乱占耕地!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厦门全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2023年起,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做到耕地保护常态化严保严管,确保全市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

1

严控建设占用

根据方案

整治乱占耕地

严控建设占用

厦门明文规定:

“六大严禁”!

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

建设用地须按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控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绿化带用地审批,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不得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稳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持农地农用。

2

严格临时用地管理

临时用地应严格按照《厦门市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各区要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已到期临时用地复垦工作。

3

农田特殊保护,严格占用审批

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对占用的必要性、占用规模的合理性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实地踏勘论证,严格论证审核,并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新建的自然保护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现有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现有的永久基本农田要根据对生态功能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自然保护地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允许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耕地规模的前提下,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

对“顶风作案”者

严厉查处!

压实属地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结合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对“顶风作案”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历史遗留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开展全面摸排,逐宗建立台账,根据时间节点明确政策界限、范围,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分期分批整治落实到位。

整治乱占耕地!

厦门动真格!零容忍!

农村的注意!

厦门严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原则上5天内拆除!

对顶风违法行为“零容忍”

一旦发现,露头就打!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

开展“点题整治”

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厦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近日制定印发

《厦门市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厦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伊始,统筹整合各单位力量,配齐配强骨干队伍。全市选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即“一办四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清查组、整治组、维稳组、督查组),为推进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本次制定印发的《方案》,是从内而外为厦门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提供有力支撑,对顶风违法行为进行“零容忍”处置。

加强日常巡查

《方案》中指出,各区人民政府务必强化属地责任,层层压实监管责任。按照“区、镇(街)主导、部门协同”的方式,抓实镇街、村居日常巡查,特别是高发区域要加大巡查频次,决不能留有死角,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坚持露头就打,坚决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限期核查处置

各区人民政府接到省、市关于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后,要组织力量第一时间完成实地核查、复核、处置及上报工作,坚决杜绝虚报瞒报。

对未处置到位的新增问题,各区人民政府要统筹有关部门、镇(街)执法力量,必须从快从严,原则上5天内,必须拆除恢复耕地,同时要严防“死灰复燃”。

强化责任追究

因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导致被自然资源部、厅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并下发图斑的,对镇(街)、部门等单位相关责任人,根据其失职失责情况应及时予以提醒或约谈;

核查处置疑似图斑工作进展缓慢、处置不力,导致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对镇(街)、部门等相关责任人,根据其失职失责情况应及时予以约谈或问责。

直击!

厦门乱占耕地

整治拆除第一现场!

查!查!查!

拆!拆!拆!

乱占耕地,就得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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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要拆,还要进行环境复原——

来看一组统计数据:

自2020年7月以来,厦门市共摸排了24793个疑似图斑;制定了分类处置和拆除复耕验收标准2个措施;拆除了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1558宗,拆除率达95.7%;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3.54万平方米,恢复耕地536亩,基本农田8.21亩,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拆除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任务

直击整治拆除第一现场!

警戒线拉起

无关人员疏散

伴随着机器轰鸣声

一座座违法建设的

铁皮厂房、集装箱……

轰然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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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

厦门还将继续

整治乱占耕地一户多宅

乱占耕地一户多宅

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和第4款规定中,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可以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且私自修建占用耕地的住房。

守护耕地!

严查严打乱占耕地

不是开玩笑!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

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 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此外

福建省出台文件——

坚决查处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严守耕地红线。对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零容忍”,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

乡(镇)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批后监管,建立健全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巡查机制,强化挂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的巡查责任。探索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强化乡(镇)的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乱占耕地建房、违反村民住宅建设相关规划许可、擅自改变用途或擅自加盖搭建用于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对存量问题,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分类处置。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耕地

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切实保障村民建房的合理用地需求

厦门重拳出击!

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坚决遏制违法占地

私搭乱建的歪风!

编辑: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