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两委”换届,是全县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换届纪律、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如何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必须依法有序进行,做到“十严禁”和“十不准”。

“十严禁”

1.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上门拜访、打电话、发短信、请客吃饭拉票贿选的,对通过送油送面、送烟送酒、送购物卡等方式拉票贿选的,对通过赠送财物、代交费用、发微信红包、安排娱乐消费活动的;对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打招呼,或许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方式贿赂选举人、选举工作人员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严肃查处,已经当选的,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严禁随意承诺,对候选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和当地工作实际作出换届纪律承诺、竞职承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严禁干扰换届,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违法手段,怂恿、胁迫他人不参加选举会议或放弃投票,妨碍党员群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宗教势力、宗族势力、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的;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威胁的,一律严肃查处,坚决予以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4.严禁弄虚作假,对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利用职务之便影响换届公平公正的;对通过使用虚假证明、伪造篡改选票、虚报选票数或搞虚假委托、临时委托,妨害选举正常进行、影响整体选举结果的,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已经当选的,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造谣诽谤,对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的;对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中伤他人的;对编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厉查处,并责令消除影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严禁寻衅滋事,对通过损毁选票、毁坏和抢夺票箱、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冲击会场等手段破坏换届选举正常秩序的;对唆使、煽动、串联他人缠访闹访、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无理闹事等不正当活动寻衅滋事的,一律严厉打击,从重从快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7.严禁徇私舞弊,对公职人员直接或通过他人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言论的,一律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8.严禁损公肥私,对借换届之机瞒报漏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私分公款公物,或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的,一律从严查处、予以追缴,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9.严禁损害公物,对不按规定移交办公场所、集体财物、印章、账本、档案等物品资料的;对恶意损毁、私藏、转移公共设施设备、集体财物或账目的,一律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0.严禁玩忽职守,对换届期间消极应付、玩忽职守,指导不力、把关不严导致换届选举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十不准”

1.不准赠送礼品礼金,向选举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进行拉票;

2.不准违规请吃消费,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3.不准变相送钱送物,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4.不准许诺派送财物,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5.不准贿赂竞争对手,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6.不准进行利益诱导,以承诺当选后赞助经费、免除债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7.不准侵害集体财物,违反规定分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8.不准私下说情跑要,私自通过电话、微信、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进行拉票;

9.不准贿赂公职人员,以各种利益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10.不准从事其他影响公平有序竞选的情形。

中共荔波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854)12380;

荔波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54)3612274;

信访地址: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大道28号公共服务大楼县委组织部619室(邮编558499)

图片源于网络

— END —

来源:荔波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办

微信制作:林霜

编审:覃晓康王永杰

监制:潘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