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莫若平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莫若平担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以及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5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人民币2896万余元的特别重大损失。

此外,被告人莫若平严重不负责任,致使造成国家利益遭受人民币1117万余元的特别重大损失;作为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责任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私分价值人民币3685万余元国有资产,数额巨大;

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经责令说明来源后,仍有价值人民币1250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告人莫若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不持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莫若平1957年4月出生,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赤峰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莫若平早年在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17队任职,1991年转到231队,成为该队的总工程师。1996年,莫若平由231队队长升任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副局长,2006年成为内蒙古煤勘集团(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总经理,直至2017年10月到龄退休。2020年4月18日,莫若平宣布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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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7日,莫若平被开除党籍。通报称,莫若平拒不执行党组织的退休决定,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对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失察失责;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施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滥权妄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决定滥发奖金津贴;以低于成本价向企业员工销售住宅楼,套取下属单位资金发放效益补贴;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严重不负责任,未经评估出让探矿权,未严格按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及审核相关费用,给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

此前,由新华社国内部和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联合出品的《涉煤落马官员忏悔语录》披露了莫若平的忏悔语录:廉洁从政是党章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必须要做到的行动准则,收钱受贿就得接受审查调查的通知书,法院的判决书,监狱的入场券。

据2008年第8期《中国煤炭地质》杂志刊发的《地层深处“煤炭资源”的探寻者——记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内蒙古煤炭地勘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局长、总经理莫若平》文章披露,莫若平生长在赤峰市的一个“教育世家”,父亲和哥哥、姐姐都是教师,唯有他选择了煤炭地质勘查事业。

莫若平说,他家乡是座煤城,小时候常看到自家附近的“铁道勘查设计院”的人们,披星戴月、早出晚归,为祖国铁路建设做奉献的情怀与风采,感到十分荣光,羡慕不已,很想长大后为勘查埋在家乡地下的煤炭资源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文章称,伴随儿时的梦想,1977年初全国恢复“高考”,他如愿以偿地考进煤炭部的一所高等学府阜新矿业学院,学习煤炭地质专业。4年后完成学业,他被分配到地处内蒙古西部,时为伊克昭盟的内蒙古煤田地质局117勘探队。

为了实践自己的远大理想,莫若平当鉴定员时,便处处从地质勘查的基础工作做起,工作十分出色。2006年4月,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批准组建“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任命莫若平为党委书记、局长和总经理。面对新的历史使命,莫若平深感责任重大,如履薄冰,时时处处带着忧患意识。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莫若平2006年就已经开始受贿。如今看来,莫若平不过是个赤裸裸的两面人、演技派。

来源:今日打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