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移民法,庇护(Asylum)是对已在美国境内或刚进入美国边境,符合国际法定义的“难民”(refugee)给予保护。根据国际法的定义,难民是不能或不愿回祖籍国,因为过去受过迫害、或害怕受到迫害而不能在祖籍国得到保护。受迫害的原因可以是“种族、宗教信仰、社团成员,或因持不同政治观点。”美国每年有几万人申请庇护,或申请被迫害保护。申请庇护手续繁杂,需要经过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核批准。获得庇护的民众可以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也可以为其配偶和孩子申请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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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华人圈,不少人都通过政庇拿到绿卡。然而就在本月初,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针对一桩华人涉及的移民案件判罚,将对政治庇护绿卡申请带来极大改变,在加州办理政治庇护绿卡将直接失去优势,甚至变得更困难。
美国最高法院6月1日以9比0裁决,要求第九上诉巡回法院驳回华人戴明(Ming Dai,音译)政庇上诉请求,最高法院认为戴明的证词,前言不搭后语。
他曾在申请政治庇护时写道,妻子在2009年怀了二胎,有相关专员上门,强制妻子堕胎并安装节育器。他在阻止过程中,遭殴打并拘禁十天,期间只能吃很少的食物和水。戴明还表示,女儿因上述事件,无法进入好学校学习;妻子也被降职,他们一家无法在国内继续生活,只能向美国申请庇护。
但戴明随后在上庭时,承认他持旅行签证进入美国,在等待政治庇护审核期间,妻子已回国工作,女儿也回到国上学。这与他之前所写,无法在国内继续生活的原因相冲突,移民法官因此拒绝他的政治庇护申请。
被移民法官拒绝后,戴明上诉到第九巡回法院。巡回法院认定,除非事实证据与申请者的说法有明显不符,否则法庭应该假设申请人的说法可信。戴明案事实证据与申请者说法,没有明显不符,政庇申请应该获得通过。
然而司法部对第九巡回法院的判决不满,将该案上诉到最高法院,于是就有了上述最高院对戴明案的裁决。
为何戴明案对未来加州人办理政治庇护产生深远影响?资深移民律师的蒋百庚解释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属于联邦法院,全美共有13个巡回法院,而第九巡回法院覆盖美国西岸多个州,包括加州。该法院此前被认为上诉政庇案较容易通过,甚至有不少外州人专门来加州办理政庇。而此次高院对戴明案做出的判决,将使未来第九巡回法院的所有政庇上诉案,变得与其他巡回法庭审判一样严格,加州人未来申请庇护的优势不再。
为何上诉法庭的判例会对政庇案产生影响?其实大多数的政治庇护案都会上诉到巡回法院。政庇案在移民局被拒后,会交给移民法官审查,法官若给予否定裁决,再到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上诉委员会的通过率仅有10%,条件极为苛刻,因为上诉委员会必须证明移民法官犯了明显错误。再之后,就是上诉到联邦的巡回上诉法院。
蒋律师表示,巡回法院是最后的希望。因为该法院相比移民法庭要求较为宽松,很多政庇案都是在这一环节通过。负责加州地区的第九上诉巡回法院较其他巡回法院的作风,一般来说较宽松,但戴明案之后,加州便失去政庇上诉道路的优势。戴明案件,影响到大批华人申请政庇,以前是先假设上诉者说法是真的,再去找破绽。现在变成上诉方要证明自己是真的,很大程度加大了案子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