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公证处接待了一位请求帮忙取出微信零钱的当事人费丽(化名)。经详细询问,原来费丽的丈夫几个月前去世,费丽发现丈夫生前所用手机的微信零钱账户内有6万余元。因不知道支付密码,无法将钱取出。
费丽联系了微信客服,被告知需要办理继承公证,费丽这才急匆匆地来到市公证处请求帮助。公证员在征得费丽同意后,查看了她丈夫的微信,公证员认为虽然费丽丈夫的手机微信中可以显示零钱的余额,但不能确认该零钱系费丽丈夫所有。
为了明确微信零钱是否为费丽丈夫所有,公证员首先查阅了《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和《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等规定,确认“零钱”的所有权归微信使用权人即初始注册申请人。
公证员还通过点击微信帐号的“我-设置-帐号与安全”查到微信帐号所绑定的手机号,然后登录该手机号码所属的通信公司的网上营业厅查询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并根据费丽提交的手机充值发票,确认了微信帐号的初始申请注册人即费丽丈夫。
然后,公证员通过点击微信帐号的“支付-支付管理-实名认证”核查了该帐号实名认证的证件信息,为费丽出具了微信零钱账户信息查询函并协助费丽通过邮件的形式将查询函传给了腾讯公司,很快便收到了公司出具的《余额资产证明书》,进而确认了此笔财产的属性。
最后,公证员根据费丽的申请
依法办结了费丽丈夫遗留的微信零钱的继承公证
费丽凭继承公证书
顺利取到了其丈夫的微信零钱
费丽对公证员的热心帮助表示感谢
上述继承公证为溧阳市办理的首例微信零钱继承公证,该公证的办理对今后有类似法律需求的群众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群众有需求,公证就应该与时俱进。全省公证机构以积极的姿态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痛点,用创新的精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来源:溧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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