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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高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各高考、中考考生及家长: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1〕21号)、《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1〕22号)、郴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郴教通〔2021〕8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郴州市苏仙区2021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

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80名,包括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0人、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60人,均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具体培养学校、招生来源、招生专业、计划数见《郴州市苏仙区2021年高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附件1),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模式

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苏仙区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1〕5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苏仙区教育局的安排,在苏仙区的乡村高中、初中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四)招生录取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及计划。区教育局、高中学校利用海报、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2. 考生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且为郴州市苏仙区,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填报志愿。符合招生对象及条件的考生根据本文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函告郴州市教育局,郴州市教育局再函告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5. 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区教育局依据《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郴州市苏仙区政府签订由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的《协议书》(一式四份)。签订协议书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在苏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录取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薄及户口簿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查考生的有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6.发放录取通知书。区教育局将签订好的协议书交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于7月25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有关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收到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各环节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详见《2021年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时间安排》(附件2),如遇全省高考招生工作总体安排有所调整,按其调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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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计划

苏仙区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包括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均为普通招生计划,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设置。2021年共计划招生62名,具体培养学校、招生专业、计划数见《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计划》(附件3)。

(二)培养模式

1.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2.专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苏仙区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且为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在《郴州市2021年中考报名登记表》中“是否报考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选项中选择“是”,按规定参加郴州市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招生当年苏仙区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2.其他条件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苏仙区教育局安排到苏仙区所属乡村对应层次的学校任教。

(2)报考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已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四)招生办法及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及计划

6月21日前,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应利用海报、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我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各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6月21日下午16:00,区教育局在区教育局0318会议室组织各有报考初中学校负责中考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等业务培训。

2. 志愿填报

(1)6月22日上午,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和考生家长在学校计算机室从电脑端登录郴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系统 (http://www.czzslq.com)进行志愿填报培训。

(2)6月22日至6月24日17:00,考生从电脑端登录郴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系统(http://www.czzslq.com),点击“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报名入口”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慎考虑,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慎重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在1个培养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直接志愿和服从志愿不能同时为音体美专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填报的志愿无效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说明:考生首次登录高中招生录取系统的用户名为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中考报名时在《郴州市2021年中考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家长手机号,登录后须修改并记住密码,修改密码后方可填报志愿。如考生忘记密码或初始密码被他人修改,可通过预留的手机号接收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重置。

3.资格审查

(1)时间:6月25日

(2)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郴州市2021年中考报名登记表》(1份,家长存)(就读初中学校加盖骑缝章);

②《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4,1份,考生就读初中学校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粘贴考生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照片一致);

③国网学籍表(1份,加盖初中就读学校公章);

④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户籍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及监护人须签名);

⑤中考准考证(1份)。

⑥报考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扶贫)和专科层次乡村幼儿园教师(扶贫)项目的还需要提交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复印件(1份)和《苏仙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5)(1份)。

(3)准备

①打印《报名登记表》。6月25日上午,考生和家长登录郴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系统(http://www.czzslq.com),双面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一份考生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交资格审查),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粘贴考生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照片一致)并在空白处签名确认,凡因考生个人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②学校审核。学校在《报名登记表》照片上加盖骑缝章,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打印好国网学籍表并加盖公章。

③准备考好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4)提交资料。

①时间:6月25日17点前。

②地点:

①在苏仙区内学校就读的苏仙区户籍学生将所需资料提交到就读学校审核,再由学校于6月25日17:00前集中呈报区教育局0343进行资格审核;

②在苏仙区外学校就读的苏仙区户籍学生将资料提交到区教育局0343进行资格审核;

③在苏仙区内学校就读的非苏仙区户籍学生将资料提交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

(5)审核。6月27日前区教育局完成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审核工作。未按时提交资料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4.公示。6月28日17:00前,将审核通过的所有考生信息在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nsx.gov.cn/17734/default.htm)上进行公示。

5.确定考生入围名单

(1)7月2日,公布中考成绩。确定相应的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并向社会公布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确定上线入围考生名单。详见湘教发〔2021〕21号附件20《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办法及程序》和附件21《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相关政策说明》。其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培养类型,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小数点一律余进);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

(2)7月3日至7月4日,区教育局确定非音体美专业考生入围体检名单、音体美专业面试的考生入围名单。将非音体美专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音体美专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在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nsx.gov.cn/17734/default.htm)上进行公示。

凡入围和预录取为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考生,在入围、预录取、面试、体检、正式录取、递补等环节自动放弃资格的,须及时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放弃说明。

6.面试、体检,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7月7日前,区教育局组织非音体美专业入围体检考生进行体检,并组织体检合格的非音体美专业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已完成《协议书》签订的考生不再允许自愿放弃。

(2)7月18日,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音体美专业考生前往培养学校参加面试。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须陪同考生前往面试考点,对考生的安全全面负责。考生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自理。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如未办理或遗失身份证的必须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户籍证明)。

(3)7月21日,区教育局确定音体美专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并在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nsx.gov.cn/17734/default.htm)上进行公示。组织音体美专业入围体检考生进行体检,并组织体检合格的音体美专业考生签订《协议书》。

说明:填报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可以按照基教部门的要求填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全市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预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落选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报名考生,不影响该考生的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将根据其填报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成绩和招生学校的录取线进行投档、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0. 上交预录取材料。

7月25日前,完成各类协议书区政府的审批、盖章等程序,整理清点好考生档案,7月26日送交市教育局进行审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中、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省、市文件规定做好招生各环节工作,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规范程序,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高中、初中学校要认真学习省、市、区相关文件,加大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有关政策宣传发动的力度,切实做好公费定向培养考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资格审查等工作。特别提醒:初中起点异地就读考生只需要于6月25日17:00前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其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三)加强纪律要求。各高中、初中学校严格按省市要求公示招生相关信息开展工作,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要逐一核查报名考生的户籍、学籍等信息,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工作务必严谨、细致、准确,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注重安全教育。各高中、初中学校在组织安排考生填报志愿、资格审查时,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正式文件为准。

联系人:曹燕 电话:247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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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来源:苏仙发布

编辑:何璇

二审:谭小华

终审:袁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