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周口发布最新征地公告,拟征收土地11.4916公顷(折合约172.37亩)。其中,征收川汇区城北街道黄庄村集体耕地10.9422公顷,其他农用地0.5494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周政〔2021〕3号)执行,拟征收土地属于二级区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为56000元/亩;地上附着物由市政府对川汇区人民政府包干,标准为8000元/亩,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000元/亩。安置途径: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按豫人社办〔2020〕20号、豫人社〔2019〕1号文件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分别位于华山路东侧、紫云路南侧和女娲路南侧、昆仑路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