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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亿多人阅读,近万人参与讨论,一篇名为《网红直播带假货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文章这两天成为了网上关注的热点。然而,近期某网红直播间再次曝出手机涉假。在法律重拳出击之下,直播售假缘何屡禁不止?

网络的快速发展,让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了不少人购物商品的一种渠道。然而,近日一项对于直播带货消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有直播带货购物经历的受访者中,29.52%的人对网红明星直播带货的总体印象是“质次价高,体验较差”。大到头部主播薇娅、李佳琦、罗永浩等,小到不知名小主播,都曾发生过带货“翻车”事件。假羊毛衫、假牛肉干、假营养品、假手机……直播售假应有尽有,似乎就没消停过。

网络直播带货不是法外之地。今年5月,《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将直播营销定位为“经营者”,一旦直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主播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面临着轻则民事赔偿,重则刑事处罚的代价。不久前,江苏省某法院审理的一件案子就是最好证明——经法院审理,管某因在直播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相关法规的出台和运行,从长远来看,会让直播带货行业更健康地成长,但是在现阶段,绝大多数的网络主播售假之后,仅仅是道歉和赔款,过了几天又继续带货了。关键就是从法律层面上,很难确认主播“明知”“应知”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所以责任进一步减少,造成了定罪上的困难,这也让一些主播有恃无恐。

直播间里的消费者不是“韭菜”。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的主体责任,对其违法的次数、情节、受到惩治情况等予以记录。如果多次违法,或情节严重,对于此类主播应予以永久封停。同时,有关部门还可以立法或制定行政规章等方式,对于管理不力、出现问题频次较高的平台,依法进行处罚,切实增强监管实效性和震慑力。只有各方都能发挥积极作用,守住底线,才能真正营造健康、有序的直播带货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方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