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6类食品的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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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本次抽检6类食品52批次。8批次肉制品、2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9批次调味品、4批次饮料全部合格,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宿州市开发区柱子干货店销售的咸鸭,规格型号:散称,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2.6g/100g║≤1.5 g/100g,承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宿州市开发区柱子干货店销售的咸鹅,规格型号:散称,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2.4g/100g║≤1.5 g/100g,承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