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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件名为《校花》的“艺术作品”引起众怒。作者宋拓偷拍了近5000名大学女生照片,并按照个人审美对之进行颜值排序还拿来公开展览。

如此荒诞之举,立刻引发了争议。目前,上海展方华侨城当代艺术中心已将该作品撤展,同时进行闭馆调整。

此前,宋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拍学校女生的原因是“博爱”,拍摄方式为直接进行街拍,给女生进行排名耗费了很长时间,且过程复杂。而对于物化女性的质疑,宋拓回应称,人人都有物的一面,“掏心掏肺地物化你,这也是一种尊重。”记者问,会觉得自己伤害那些长得丑的人了吗?宋拓表示“伤害了,但她在我眼里就是那样的,我要相信自己,决不妥协,在自己的眼睛里决不妥协。”

首先很明显一点,宋拓的这种做法涉嫌违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拍摄的女生“物化”, 不仅涉嫌侵犯了肖像权,还以如此形式进行公开,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已经涉嫌侵犯了名誉权。《民法典》与民法通则的一个明显修改之处,就是删除了“以营利为目的”的构成要件,只要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的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

让人不解的是,如此简单的法律问题,宋拓本人没有意识到?展方也没有意识到?且还冠以“艺术”之名大张旗鼓予以宣扬,何况这真的是艺术吗?

其实,早在2013年,宋拓就公开展览了本次争议作品《校花》,那场活动的名字叫“ON/ OFF: 中国年轻艺术家的观念与实践”。该作品的英文名为《Uglier and Uglier》,大致意思为越来越丑。甚至宣称:“你想看美女的话基本上就要起很早去美术馆,而反过来,一到夜幕降临时,这会是一片人间地狱的景象。”

究竟是什么样的“艺术”能如此直白地将外在的美丑,以如此不堪的形式展出?它能让人得到审美的感受吗?这还能称得上是艺术吗?

艺术的底色应该是良善的,在此基础上再从不同角度、多元手段将美呈现于世人面前。但如此偷拍女生按美丑排名,让人感觉到更多的是对艺术的亵渎。

人们只需将心比心地想一想:被人偷拍、又美丑评级、还被公开展出,如此行为,哪里跟艺术沾边?

值得玩味的是,网上不少评价认为宋拓是“中国年轻艺术家的代表性人物、先锋人物”,赞其作品不在意美学的锤炼,而是在享受艺术可以挑逗一切宗旨的权利;还有人认为,它是在通过一种挑战乌合之众肤浅论断的方式来揭示现实。

实在难以理解。这样的“与众不同”甚至“哗众取宠”怎么就成了艺术!

无论何种行为,前提都是不能侵犯到公民的权利,触碰人类道德底线。“物化女性”更是让女性成为牺牲品,真正的艺术绝对不应以牺牲、歧视为基础来创作,偷拍5000女生还依照长相进行排名的做法,绝非艺术,还涉嫌违法。

有律师建议,当个人遇到侵害肖像权行为时,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宋拓此举会有女生提起诉讼吗?如果没有,就难以追究了吗?这是值得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