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宁波鄞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6月14日,鄞州区通途路世纪大道附近树林中发生命案,一名女性被害。接警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次日凌晨抓获一名外籍男性犯罪嫌疑人。该犯罪嫌疑人供述因感情纠纷行凶,相关证据已固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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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这是一起外国男杀中国女的刑事案件。但是“外籍犯罪嫌疑人”太含糊,地球上除了中国籍以外的都是外籍。如果这样,那还不如这样写:一名女性被一名非中国人杀害。那不也一样吗?

消息报道写清楚有两个好处,一是符合新闻规律,电视画面打马赛克是因为有些部位不宜示人,消息里打”马赛克“干什么?难道新闻主体的国籍也属于涉密范畴?二是有利于解惑答疑,基层群众有个特点,知识面不一定宽,但好奇心却不输给任何人。你非说”外籍“,那就怨不得他或她展开联想,即便黄种人被过滤掉了,接着问题还是来了,杀人者,是白的还是黑的?白的还好,咱不怕他,正好借这个事情告知大家这里面坏人不少。要是黑的,那可就要谨慎从事,这是涉及那啥啥友好的问题。

即便这黑人不是来自贫穷大陆,而是来自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法国,或者英国,那也要慎重对待,因为毕竟还是黑人,这涉及到统一战线的大是大非问题。

其实,调查案件的警方是非常清楚的,抓到一个嫌疑人怎么能不在第一时间知道他是何方神圣呢?外籍人士有护照,不管哪个国家,就算爱国火苗子腾腾的,再想把吴京语录“公民: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写在护照上,也得先把自己国家的国名印在护照封面上,这是规矩。所以,被捕第一时间,警方就知道了,哦,这个国家的啊。

白和黑就更不用说了,一打眼就知道,哪怕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抓获归案。

可是,人家就是不告诉你。当然,警方有这个权利。我个人理解,这可能有利于保持一种神秘感,让后面的案件处理显得更加正式,也更有张力。

不过,这种“神秘感”的保持似乎也仅限于坏事儿,比如像鄞州的这起凶杀案。如果是好人好事儿,那处理起来就是完全不同的画风。绝不可能还留着这层“神秘感”,不仅毫无神秘可言,而且还要统统曝光,比如,光说这外籍人士是哪个国家的还不算,还要讲他在中国哪个单位工作,从什么时候喜欢上中国文化,哪天踏上的中国地界,在中国期间,是刚来就爱上炸臭豆腐了还是过了一阵字才喜欢上喝豆腐脑儿,这统统都要讲到。当地晚报报道时,恐怕还要附上两张照片,说这位外籍人士平时如何热心社区公益活动,跟中国人打成一片,从不拿自己当外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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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下对比,总让人觉得我们在报道外籍人士的有关事件时,处理方法截然相反,好事儿用特写,放大了看,坏事儿用远镜头,虚着,不说犹抱琵琶半遮面吧,最起码也是模糊得可以给澡堂子当窗玻璃。

外国人到中国来谋生,我们不说多欢迎吧,起码不能欺生,谁叫咱八十年代困难的时候也求过人家帮忙呢?当然,那时候我们的主要工作已经不再是消灭帝修反,而是搞改开,发展经济,于是很欢迎某些外国人,比如,美国的教授,日本的工程师,等等。当然,非洲兄弟也帮过咱,我们和美帝西方闹得很僵的时候,不也靠着黑兄弟们在国际上给哄人气吗?所以,咱也拿非洲兄弟当自家人,要不现在广州也不会到处都见黑兄弟在经商。

可是,一码归一码,不管是谁,遵纪守法是必须的,更不能身在中国却祸害中国人,尤其是年轻的中国女性。如果犯事儿了,成为警方侦办案件的嫌疑人,那就应该和我们自己人一样对待,比如,同样案件中,中国嫌疑人指出是某省某县人,那外籍人士即便不讲明是哪个地方的,但是国家总要交代清楚吧?如果在新闻报道中,仅仅是用“外籍犯罪嫌疑人”来指代,那就明显太模糊了。

如果这就是针对外国人的做派,那么等外国人在中华大地做了好事儿时,为什么不笼统地说一个外籍人当了一把活雷锋,而是要把这个外籍大爷或大妈或小哥或小妹的户口来历等等写得事无巨细、清清楚楚呢?

在鄞州这起案件发生后,鄞州警方先后发了两个警情通报,6月18日写的是“涉外刑事案件”、“外籍男性犯罪嫌疑人”,6月19日主要告知作案工具和相关物品已被找到,但是,两则通报都没有讲到,这个涉案的外国人到底是哪国人。

一个中国女性在中国死于外国男人之手,这令人感到意外吗?丝毫没有。甚至可以说,这是早晚的事儿。这不是说外国人憋着要害中国人,也不是说我们中国人里的坏人就不会加害于外国人,而是说,随着中外交流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到中国来讨生活,类似于广州城里的那种情况同样有可能出现在其他城市。所以,涉外刑事案件也会像中外通婚那样,渐渐成为现实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一景。

当然,如果中国年轻女性,尤其是在校就读的女学生,不端正好婚恋态度,以为拿个外国护照的男人就怎样怎么样,那么,当涉世未深的女孩遇上老谋深算的洋垃圾时,发生不幸事件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对方拍拍屁股走人自己唱段“妹妹找哥泪花流”都算是轻的,重的不是伤身就是丢命,就像刚刚在宁波鄞州发生的这起命案。

据网上消息称,这位行凶杀人的男外教加过很多中国女生的微信,并且有多次骚扰女生的前科,很多女生都怕上他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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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吸睛的社会新闻,总少不了胡编出来把控方向、统一思想。胡锡进第一时间这样写道:“外国人在华犯罪的情况过去不时发生,外国人的身份完全无法成为那些罪犯逃避惩罚的保护伞,这一点大家无需怀疑。”另外,他还谆谆教导网友,不要聚焦到嫌疑人的国籍和肤色上,什么样的外籍人士都可能犯罪,并称,“任何成熟的社会都不会鼓励那样的关注方向”。

老胡说话总有很多一般人不宜识别的坑。就只问一句,西方国家记者在写此类报道时,是否也会在明明知道当事人国籍的情况下,却非要模糊处理成“外籍犯罪嫌疑人”这个说法?

其实,还真不是往哪个“关注方向”引的事,因为新闻有新闻的规律,用老百姓的话说,你总应该交代清楚吧?如果老胡的儿子找了个女朋友,只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中国女孩,你觉得老胡能干吗?老胡肯定得说,中国地方大了,你总得告诉是哪个省哪个自治区哪个行政村的吧?就算是台湾的,我也没意见,但你必须注明:她来自中国台湾省。

有时候的确让人费解,碰到特朗普、蓬佩奥这样的刺儿头,尽管来头很大,但是我们绝不客气,指名道姓地怼、批,可是等到了一个具体在华谋生的普通外籍人士,我们倒是相当谨慎起来,以“外籍犯罪嫌疑人”来模糊处理,尤其是在案件刚刚发生的时候。或许有关部门是基于这种考虑:反正大头们已经跟咱叫板了,那就索性得罪到底,而外国群众却还是可以争取的,能多友好一个就多友好一个,这样咱才能团结更多的外国友人,在跟那些别有用心的大头头们较量时,好多有一些主持正义的国际基本群众的支持。

是这个思路吗?应该八九不离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