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亚利桑那州被爆料,该州一监狱翻新了已闲置几十年的毒气室,并采购了合成氰化氢毒气所需的化学制剂——这也是二战期间,奥斯维辛集中营用来毒杀犹太人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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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形上看,毒气室就是一个密封的金属仓

对于各界的质疑,亚利桑那州的解释是,用于执行注射死刑的经费不足,而且,只要犯人能够“积极配合呼吸”,死亡过程,并不痛苦。

当然,换句话说,如果被行刑者在毒气室里刻意憋气不肯呼吸,死亡则不会那么痛快,整个过程也将不堪入目。

下图是1955年,被美国联邦政府执行死刑的女囚芭芭拉进入走向毒气室的照片~她也是至今为止倒数第二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性(最后一个执行与2020年12月,中间隔了半个多世纪)——在美国,死刑判决并不意味着犯人会真正等到执行的那天,尤其是对女性而言;甚至一般男犯人也得等上个十年二十年,才能真正走完各种复审的程序。

其实,在1920年代,毒气室被开发成一种死刑模式之初,它曾被广泛地认为是个非常“人道”的结束人生命的形式。

毕竟,在那之前,西方的各种处刑模式,以现在的眼观看来,个个血腥残暴的毫无人性。

从历史上看,西方最广为人知、最古老的死刑就是曾经处死耶稣的十字架,这也是罗马帝国处死犯人的一个主要刑具。

具体操作是,将受刑者的手脚钉在十字架上,然后竖起十字架,受刑者将会被吊挂着直至死亡,整个过程异常缓慢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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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中世纪的欧洲,各种公开的处刑发展成了一种盛大的“处决展示活动”,手法更是花样百出,极尽残忍,什么拉锯分身、穿刺之刑(吸血鬼德古拉的由来)、带刺的铁笼,还有针对“女巫”的“魔女之楔”(类似“骑木驴”),以及宗教裁判所对“魔鬼上身者”和亵渎者、异端者普遍处以的火刑。

比如,圣女贞德、坚持日心说的教士布鲁诺,都死于了火刑架上。

当年天主教认为,火刑是对灵魂的净化,但要达到净化的目的,必须得用小火慢慢来才行——这样能充分“逼走”占据肉体的魔鬼和恶灵。

于是,囚犯会被绑在火刑架上刻意慢慢焚烧,在众人的围观和指指点点中,死得既屈辱又痛苦。

有条件的囚犯家属都主动会贿赂刽子手,让刽子手趁乱提前结束囚犯的生命,以减少火刑过程的巨大痛苦。

另外,被众人围观频率最高的,当属绞刑。

那时的欧洲,几乎每个城市中心广场的一大“标配”就是——绞刑架。

这方面,英国人算是做到了极致。

他们甚至还修建了一个如同剧场一般的露天看台(泰伯恩刑场),并兜售看台上的座位——买票入场。

而且,根据受刑者的个人经历以及身份的高低,还有座位的前后视野等等~这些因素,直接决定了票价的高低。

行刑当日,现场会挤满狂热的群众,那劲头,不亚于当今的明星演唱会。

英国伦敦泰伯恩刑场,高高的看台上坐着的是付费用户,免费用户在下方较远位置

比如1849年,泰伯恩刑场处决一对夫妻犯人。

一次死两人,而且这两个人还是夫妇!

这样的机会怎么容得错过!

消息一经传出,看台上的“坐票”就被迅速抢购一空,剩下的人只能往免费的站票区挤,甚至有人连夜从村里出发赶路,就是为了提早半天到,“占个好位置”。

行刑当日,一共来了3万多的围观者,挤得人山人海,还出现了多起“踩踏事件”。

更让现代人理解不了的是,为了这个场合,大部分人都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而且在刑场附近,还围满了卖东西的小贩和杂耍艺人~搞的像个庙会一般。

行刑结束后,围观群众们会争相去触摸吊死的犯人——他们认为,这样能“包治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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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这种狂欢死亡的习俗,直至进入到工业化时代,其余热,仍然挥之不去。

在20世纪初的美国南方各州,很多情形下,尤其针对有色人种,执行死刑的过程,仍旧会被当成了一种大型的公开露天表演。

一到行刑日,周边群众就会像赶大集一样,兴高采烈地聚集到现场,情侣们也喜欢在这种热闹刺激的场合下约会。

很多小贩都闻风前来售卖点心和饮料~看客们一边“欣赏”死亡现场,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买来的零食。

同时,更少不了驴像两党的若干政客们,就着现场人群慷慨激昂的演讲....

1936年,美国黑人青年雷尼.比思被处以绞刑。壮观的吃瓜群众们在兴致勃勃的观看雷尼的最后时光

跟针对平民的绞刑不同,有身份的贵族和“上等人”,一旦犯了死罪,多会采用“斩首”的形式。

你若给他/她上绞刑,对方肯定会认为这是对本人极大的侮辱和不尊重。

这方面,西方还真和咱们东亚文化中,讲究“给你留个全尸”的传统大相径庭。

有身份的贵族们,多会极力去“争取”死于刀剑或者枪口之下——他们认为,这种死法,哗啦啦地流一地血,才能配得上自己的地位,才算是死得有尊严。

典型的像亨利八世的两个王后、七日女王简·格雷、苏格兰女王玛丽、查理一世国王、路易十六夫妇和大量的法兰西贵族们,都死于刀下~身首异处,充分体现了他们“高贵的身份”。

比如亨利八世的安妮·博林王后。

刑场上,她如愿看到了行刑者是国王老公履行承诺,花重金从法国请来的剑客时,还当场表示了感谢;

断头台前的安妮·博林王后,故作淡定的摘下了耳环、项链等首饰

另一位亨利八世的凯瑟琳·霍华德王后(顺序第五),在临死的前夜,还特意要求把断头台搬到她在伦敦塔的房间里,认真摆姿势、找感觉,练习如何“优雅的死去”。

《都铎王朝》中的凯瑟琳和亨利八世——凯瑟琳比亨利的女儿玛丽的年龄都要小好几岁

,那么为何凯瑟琳·霍华德王后如此在乎自己最后的形象呢——原来,即便是上等人,哪怕属于王室成员,处刑现场也是要公开接受群众围观的。

不过,相对体面的是,他们刀过头落身首异处后,残肢会很快被收拾好(当然也有名人头颅先被拿去当摸具做蜡像的);

而那些平民和下等人们,其绞刑后的扭曲的尸体则会留在原地一段时间,来以儆效尤~任凭众人嘲弄和唾弃,直到渐渐腐败,长出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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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绞刑在“讲究人”的人眼中,羞辱性是相当强的。

到了19世纪末,法国锁匠国王路易十六发现,传统的斩首方式(下图这样的),很不“人道”——如果刽子手操作不够熟练,往往会让囚犯痛苦不堪。像早前安妮·博林王后特意要求请法国剑客来执行,就是这么个考虑。

于是,路易十六亲自组建团队,研究出了一套“人性化”的断头台——斜口效率高,痛苦少,砍头咔咔的,爽快。

然后,他们夫妻二人和一群王公贵族亲朋好友们,都相继亲身体验了一番——甚至,大革命期间,因为需要处决的“叛国者”量太大,还发明了“流水线”化的行刑的模式。

进入20世纪后,社会各界开始不断质疑公开处刑的模式——血腥和残酷的现场很容易触及人们的道德底线,使其感到厌恶和不忍直视。

于是,这时起,那种盛大的展示性死刑场面,在欧美已经不太常见,仍然使用较多的,只剩下美国南方各州针对于有色人种的处刑。

同时,人们也开始思考如何更“人道”的结束罪犯的生命。

持这种观点的人们指出,死刑犯也是人,政府应该给他们以人的尊严,在他们生命的最后关头,还要对其施加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这是“反人道”的。

20世纪初的欧美各国,枪决多用于军事法庭,砍头几乎已经被摒弃,针对普通死刑犯的,多是“改良”后的绞刑。

更规范、体面的绞刑架被引入,执行环境也从公开变成了私密。

电影《最后的绞刑师》剧照

但是,这种方式非常依赖行刑者的专业素养,一旦估算不准,就会给犯人带来极大痛苦,甚至弄出身首异处的惨状。

这方面,特别讲究经验和技术~绞刑师要根据犯人的身高、体重和体型计算出合适的绳索长度,给犯人留出一个合适的下坠空间,从而达到足够的下坠速度,恰到好处地把颈椎扭断。

实际操作中,如果绳子短了,下坠的距离、速度、重量就不达标,犯人无法立即死掉,只能被勒着脖子挂在那儿,花上一段时间慢慢等着大脑缺血、肺部缺氧死亡(类似于上吊);如果绳子太长,下坠速度又会太快,能活活地把犯人的脑袋给一把拧下来——地上一具血淋淋的无头尸,绳套上则挂着一个淌血的黑布口袋.....

比如,2007年,萨达姆同母异父的弟弟巴尔赞·易卜拉欣·哈桑在被执行绞刑的时候,就不幸因为绳子太长,落下来的一瞬间身首异处,鲜血淋漓。

伊拉克“特别法庭”上的巴尔赞,他和大哥萨达姆一样,最终一条罪名都没认

到了纳粹时代的德三帝国,为了起到震慑效果,曾经一度又恢复了砍头的死刑模式——他们用的,是一台小铡刀。

比如曾被多次搬上荧屏的反纳粹大学生群体“白玫瑰”组织成员,索菲与汉斯兄妹,就是死于纳粹的铡刀之下的。

临行前,他们对法官的预言——“今天你杀死我们,明天,就轮到你掉脑袋了。”

真实的索菲与汉斯兄妹

相对于欧洲,美国人在行刑模式上,显然更敢于尝试。

随着以石油、电力为主要能源的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到来,美国的司法部门开始寻求一种“更现代”的死刑执行方式。

这时,德裔牙医阿尔弗雷德·索思威克,提出了一个看似很“现代”的方案——用电力来执行,怎么样?

这个灵感来自于他目睹的一场意外事故:一位醉汉撞在了一台变压器上,在电火花噼啪闪过之后当场死亡,死得那叫一个干净利落。

于是,索思威克医生向其所在的纽约州政府推荐了这种 “可靠、快捷且不会感觉到痛苦”的方式。

经过几轮动物实验后,作为美国发达地区的纽约州,通过议会立法,率先推行了这种“现代化”的执行方式——电椅。

最早的电椅成型于1890年

所谓的电椅,主要装置包括两套电极:一个是放在半球形头盔里的两个金属触点,行刑时通过一块湿海绵紧压在犯人头部;另一个则要捆在犯人的小腿上,两者加上犯人的身体构成通路;椅子为绝缘的实木材质,起到将犯人固定住的作用。

捆好犯人后,执行人员在另一个房间内拉下电闸,让高达2000伏特的电流通过死刑犯的身体。

此后的半个多世纪,电椅一直被美国各州广泛采用,成了全美最主要的死刑执行手段之一,以至于很多美国老电影里,律师或者警察们总少不了——“一定会将xxx送上电椅”这样的台词。

不过,电椅的实际效果,可远没有阿尔弗雷德·索思威克医生说的那样干净利落无痛苦。

很多情形下,死刑犯的尸体都会变得通红、扭曲,死相非常不堪;行刑前犯人还要被剃掉的头顶和腿部的毛发,以帮助导电。

更要命的是,如果操作不当或者出于受刑人体制的缘故,往往要尴尬的电上好几轮,才能致死,这导致,一些死刑犯会在异常痛苦中忍受漫长的死亡过程——甚至整个肉体都被烤熟。

为了减少行刑者的心理负担,电刑一般由三人或更多的人执行,他们面前各有一个电按钮——但只有一个按钮是连在电极闸门上的~这样一来,就谁也不清楚到底是哪个人按动了真按钮了。

由于以电椅处决犯人时常遗下烧焦的尸体及一阵恶臭,而且成本也不低,再加上要在剃掉犯人头顶上的一部分头发,尤其是女犯人在临死前被强制剃发,露出头皮,被认为是非常不尊重女性的行为。

于是,从1927起,美国人又开始尝试使用毒气室。

毒气室的外部造型——很有工业时代的感觉

整个操作原理,跟后来的纳粹德国集中营手法类似~释放氰化物类的毒气。

第一个接受毒气室死刑的人,叫做吉·乔恩,是个美籍华人,在帮派殴斗中,杀了对方的小弟。

后来,毒气室在“实践中”也进行了不断改进,渐渐发展成了一个密封极好的金属舱,犯人被固定在椅子上,然后紧闭上舱门。

行刑者在外面按动开关(跟电椅一样,也是三个开关,不知道哪个是真的),瞬间,一个装有氰化物的小碟掉进椅子下方盛有硫酸的槽中,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氢氰酸,犯人吸入这种剧毒气体后将死亡。

早期的毒气室里有一个听诊器,执行前被固定在被执行人的胸口,另一头则连接在毒气室外,法医就可以远距离通过这个来判定被执行人是否已经死亡,后来,则改成了更可靠、便捷的心电图监护仪。

事后,毒气室顶上一个抽风机开始启动,把里头残余的毒气抽出去,然后通过一个装满氨水的罐子,将残余的毒气中和破坏掉,再接到外头一个烟囱上排放出去——抽出毒气的同时,密封的毒气室里的氧气也会被全部抽空,这么一来,即便被执行人没有被毒气毒死,也会死于窒息——可谓是个双保险。

墨西哥州的毒气室

相对于电椅,毒气室的成功率算是比较高的,大部分死刑犯都能在几分钟内顺利挂掉了。

当然,操作中也发生了一些事故,比如,1983年,连环杀手吉米·李·格雷被执行时,在里面足足挣扎了8分钟才不再动弹。其间,他一直痛苦地用脑袋撞椅子背后的金属支架,按照当年记者的统计——总共撞了11下。

正如前面说的那样,这个毒气室的操作效果,跟死刑犯是不是“专心配合”有很多关系。

比如,1955年,和男友一起劫杀了雇主的芭芭拉·格雷姆在被送人毒气室前,典狱长还亲自做示范,教她怎么气息呼气——“等烟雾起来的时候,这样深呼吸,很快就结束了……”

芭芭拉反问:“你怎么知道的?”

芭芭拉·格雷姆

因为芭芭拉是个漂亮丰腴的女子,当年的案件曾引起了全美的广泛关注,很多舆论都表示了同情,认为她其实罪不至死。

一年后,芭芭拉的事迹还被改编为电影《我想活下去》(I want to Live),这也算是对毒气室最好的纪念吧。

总的来看,毒气室的痛苦要比电椅小得多,而且迅速、可靠——不过,前提是犯人愿意配合“深呼吸”。

更麻烦的是,操作过程中,执行人员同时也面临着吸入泄漏气体的风险——一些州的监狱都规定,释放毒气的这十分钟,瞭望塔上的武装看守会暂时撤离,以避免中招;

还有行刑完毕后的一通繁杂的“无害化”处理——犯人遗体表面上残留的氰化物也要仔细擦洗干净,这对于狱警而言可是个苦差事。

以至于很多时候,为了死后“好收拾”,针对一些男性犯人,狱警们会事前把他们摁住直接剃个光头,衣服也不让多穿,身上能少一件是一件。

显然,这么一来,又不“人道”了

实践证明,不论是电椅还是毒气室,这两类“现代化”的执行方式都有着一定的不确定性,一旦操作不慎,犯人会在咽气前承受巨大痛苦,死相也不体面。

2010年后,美国再也没有使用过电椅执行死刑;至今,全美也只有5个州仍保留着毒气室。

取而代之的,是注射死刑。单次成本仅为电椅的一半到2/3,而且更为人道、可靠,遗体死相也比较“安详”。

圣昆汀州立监狱中的注射室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多为“三针法”——一针麻醉剂、一针巴夫龙(使呼吸肌迅速麻痹)及一针高浓度的氯化钾(使心脏骤停),从而让被执行人迅速失去知觉,很快死于窒息。

而且,在美国的一些州,被执行人竟然还有权力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比如,2010年6月,因谋杀罪要被执行死刑的罗尼·加德纳(Ronnie Lee Gardner),就毅然选择了枪决——这也是自1996年来,美国唯一的一例枪决死刑。

需要说一下的是,这个杀人犯罗尼·加德纳在被执行前,已经在监狱里关了超过25年。

1984年他杀人抢劫被捕,1987年上诉被驳回,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执行死刑的过程,狱中,他曾多次表示——“老子早就活够了”。

罗尼·加德纳被执行枪决的场地——这个成本也不低,是监狱方面专门为他打造的,行刑人员也进行了专业培训

他多活的这二十多年,都是在为执行死刑“走程序”。

其实,罗尼·加德纳这种从判刑到执行的时长,也就是个美国死刑犯的平均值而已,比他等待时间还要长,甚至老死监狱的“死刑犯”并不鲜见。

据统计,美国养一个死囚,从衣食住行到各类上诉执行程序的花销,有时能超过500万美元。

讲真,这种判处死刑后再花上十几年、几十年去走程序的制度,更多的时候,就是在白白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