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海市检察院曾发布案件信息:经初步查明,2010年至2014年期间,黄萍(女,1974年8月出生,广西北海人)以“建造船厂、办理船牌照、开发房地产、油库”等项目需要资金为由,以高利率、高分红为诱饵,向20多名受害人非法集资4千余万元。
资料内容:2016年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萍提起公诉
2021年6月11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参与黄萍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自2010年至201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黄萍在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等地以投资船厂等项目需要资金为由,以高息高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院正办理该案。
因办理案件需要,现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参与犯罪嫌疑人黄萍案的集资参与人,到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进行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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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登记时间
2021年6月11日至6月26日
二、信息登记地点
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
三、信息登记对象
参与犯罪嫌疑人黄萍案的集资参与人
四、携带资料
1、身份信息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
2、集资参与凭证资料,包括银行卡(账户)转账凭据、历史明细、借条等‘
五、信息登记要求
1、信息登记结果将作为案件侦查及后续工作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务必按时登记;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办案机关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索要银行卡密码以及手机验证码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信息登记工作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联系电话:0779-2092401、0779-2092402。
请参与过这件事情的受害人认真对待此次信息登记,配合警方工作。
来源:自海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