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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民办学校办学 为什么主管部门带头有法不依 知法犯法?(已办结)

来信人:何*** 来信时间:2021-06-16 15:21:02

我们政府部门一直都在宣传规范民办学校办学, 为什么我们教育主管部门利辛县教育局带头有法不依 知法犯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明确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更明确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利辛县胡集镇天成实验学校在2018年度没有通过年检,2019年度没有参加年检,刚刚公示的2020年度年检同样没有参加,我们利辛县教育局为什么迟迟不能依法依规取消其办学资质?为什么还要一直百般袒护包庇?国家的法律条文为什么到我们亳州市利辛县教育局就不管用了呢?都说要规范民办学校办学,为什么我们政府部门还带头有法不依呢?到底谁是知法犯法背后的保护伞?请领导严肃查处并回复。

回复单位: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1-06-18 17:23: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2018年因该校焚烧垃圾、校车超员、超范围招生等问题被通报。按照《利辛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教民函〔2019〕1号)有关规定,对该校当年年度检查直接认定不合格;2018年5月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对该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利国土监〔2018〕76号),利辛县教育局认为该校土地违法,已不具备办学条件,对其下达了《停止招生通知书》,责令该校停止招生行为,因此2019年和2020年未对该校进行年检。在此期间,胡集天成学校认为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对其行政处罚处理不当,同时对利辛县教育局未对其学校年检不服,现已起诉到利辛县人民法院,目前利辛县教育局已收到传票,现正在起草答辩状,于8月3日到庭应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如有疑问请致电利辛县教育局综合业务股,电话:0558-8809735。

来源:利辛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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