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19日消息(记者苏靓 通讯员符慧、黄倩倩)6月19日,记者从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获悉,该机场安全检查站从旅客随身行李中查出1枚未击发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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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兰某随身行李中查获一枚未击发子弹。美兰机场 供图

6月19日08:07,旅客兰某由美兰机场T1航站楼B区12号安检通道过检,其携带的随身行李在进行X光机检查时,美兰机场安检员发现,该旅客行李过检图像中存在一枚疑似子弹的物品,遂按要求对其行李进行开包检查。经确认,该物品为未击发手枪子弹一枚。目前,该旅客已被机场派出所进行拘留处理。

美兰机场提示,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乘机规定,子弹属于军警械具类物品,禁止随身携带、禁止办理托运,如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旅客随身携带,安检部门将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为确保您顺利过检,请勿抱有侥幸心理并携带违禁物品乘机。

根据中国民航局的有关规定,乘坐班机禁止随身携带且不可托运的有以下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花露水等;

4.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油液蓄电池等;

5.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6.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7.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禁止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有:菜刀、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帐篷钉等;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超出可随身携带种类或总量限制的液态物品。

此外,旅客个人用的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电子装置,包括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充电宝等,只能随身携带上飞机,是绝对禁止在托运行李中夹带的。

同时,旅客朋友们还需注意,每名旅客最多可以携带一个充电宝登机且飞机上是严禁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的。同时额定能量<100Wh的充电宝可以直接带上飞机,介于100Wh至160Wh的充电宝上飞机则需要经过航空公司批准,>160Wh的充电宝是严禁带上飞机的。

来源:民航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