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6月18日上午,武冈荆竹李某被监督在郝水河投放价值15000元的鱼苗,非法捕捞船只被依法销毁。涉嫌非法捕捞的3人将被移送武冈法院进行审判。

4月15日,李某军、李某、李某友三人,在荆竹电鱼116尾140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武冈市环境保护协作中心志愿者当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警,3人迅速逃离现场。接警后武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出警现场,依法查获其使用的船只、电瓶、逆变器、增氧机、抄网等工具,并迅速确定了3名嫌疑人身份。

(电鱼顾名思义就是使用电瓶或者专门的电鱼机向水里放电,从而让鱼触电的一种捕鱼的方法。

近年来,电鱼、毒鱼、炸鱼等不可持续的非法捕捞方式,给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带来严峻的挑战。就拿电鱼来说,一竿子下去,水里的各种野生动物,哪怕是还没孵化的鱼卵,多半死亡。电鱼器械释放的那一刹那电量,小鱼虾们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地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这种“断子绝孙”的捕鱼法在我国早被《渔业法》等法律明令禁止。)经鉴定,李某军等人使用的捕捞工具,属于武冈农业农村局《禁渔通告》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工具,其渔获物为非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法律威慑下,3人于4月25日主动到武冈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悔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