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高县公安交警在硕勋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涉嫌非法改装的摩托车停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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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单某驾驶的川QA99**号二轮摩托车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目前已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必须把车恢复原状,同时对单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高县公安交警提醒您:“炸街”摩托车不仅噪音大,对市民生活造成干扰,还因动力增强、速度快,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切莫追寻一时的刺激和快感,视生命为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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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