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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从化)征〔2021〕1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1〕42号),需将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分水村井份、高望、新庄、大湴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866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分水村政府储备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分水村井份、高望、新庄、大湴经济合作社

被征地村社及面积: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分水村的集体土地5.8662公顷其中园地3.6326公顷、林地2.1243公顷、其他农用地0.1093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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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信息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